夜色入勾李安宿舍中,传出了木板的吱呀声!
“安儿练的士兵前往徐州了?”
集仙殿中,武则天靠在躺椅上,嘴角露出一丝笑意问向了身边的上官婉儿,这个时候上官婉儿端来了一碗汤笑着回答道:“已经出发了来回四百里,依奴看,整个洛阳也就捷郡王有这个能力。”
“一尊天狼啸月换到了三千匹的战马,朕呀就让他动一动看看,不过,这次他对付的盗匪可不简单呀!”
“是的听说吃过人肉。”
“人肉!”武则天哼了一声道:“有违天和,朕还记得,十几年,有一名秀才落了榜之后,怀着对朝廷的不满,跟着就造反了,一开始秀才还打着清君侧的名义。
后来逐渐觉醒了骨子里残忍嗜杀的一面因为连连失利,在进攻的时候,由于兵粮不足,秀才命令士兵抓来周遭的百姓,将大活人推入巨碓、巨舂制作成肉泥,混合粗粮充作军粮,供士兵们食用。
除了这位秀才,还有一支叛逆的军队,据说,这支队伍与秀才的义军一样都有吃人的习惯。
只不过,叛逆军队的部下不吃肉糜,而是将掳掠而来的老百姓全部斩断双腿,并将这些大腿腌制起来作为辎重随军携带。
只要吃了人肉,这些人就都已经不能算人了,他们都只是恶魔了徐州方面要查,这么多次的围剿,居然一次没有成功,查到之后给朕执行死刑。
要是这次安儿的将士可以以七百将这个两千人的盗匪团给剿完,那么朕就下旨让安儿这个神机卫的中郎将将他缺的士兵给招满。
这说明朕的孙儿,还真的有带兵的天分呀!”
说完,武则天微微一笑,上官婉儿心中一定,微笑着点点头。
“驾!”一条官道之上,孟轲的百人队乃是先锋开路,从戌时到子时,一人三马,换马不换人,两百里的路程,整整到了子时,才算是到达了徐州的边境。
“有人!”
孟轲的先锋队刚刚到了徐州的边界,第一时间就被徐州这边的一伙守边界的士兵给发现了。
这支士兵乃是一支团练兵什么是团练兵,团练兵就是以地方政府征发入军﹐不登记入正规军军籍﹔服役期间发给本人身粮酱菜﹔协助藩镇官健在境内防守﹐或配合作战﹔不长期脱离生产﹐军事任务结束之后﹐随即遣返回乡。其性质介于府兵和雇佣兵之间。
因为武则天统治期间﹐北方战争频繁﹐征发府兵﹑兵募已不能满足军事需要。
所以就开始建立团练兵,帮助防守和维护治安,征发团结兵的原则是选取富户强丁﹐免除征赋﹐允许在家学习弓箭﹐每年定期举行考试。
这伙团练兵的素质不错,一听到有人之后,马上就将阵型给列了出来,长枪在前,弓弩在后,虽然只有不到五十人,但是却有模有样。
孟轲本来想一下冲过去的,但是看到如此整齐的阵型,起了爱才之心,只见他微微的停下了马匹道:“前面谁人为首?”
“你们是什么人?”一名大约二十岁的青年走了出来,只见这位青年剑眉星目,长的是仪表堂堂。
孟轲微微一笑,手持金牌道:“大唐捷郡王麾下侍卫队正孟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