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人老了,胃口难免有些败坏,吃什么都不如年轻人吃着香,莫老头以前也有这种感觉,但现在吃着这滑溜的粉条,却觉得胃口大开,一口气能吃下三大碗。
陆雨泽原本没怎么在意,将这粉条当场拿去煮了,也是为了给莫老一个面子,毕竟是跟着他父亲干了一辈子的老人,应该给予尊重。
但现在看他吃得这样喷香,他也有点忍不住了,别的事暂且先放下,让他尝尝这粉条的味道再说,况且,他闻着味儿,也觉得挺香的。
拿起筷子夹了几根粉条,便往嘴里送,他的吃相斯文,也不像莫老那样,吸溜吸溜的,只是光滑劲道的粉条吃到嘴里,也确实别有一番风味,比起面条一嚼就烂,这粉条多了些劲道,吃起来颇具口感。
吃完一口,忍不住又吃了一口,然后无话,一口接一口的,将整碗粉条都吃了个精光,再抬起头时,额头微微有汗,却觉得神清气爽。
“莫老,这粉条……”陆雨泽一时有些不知该如何形象才更贴切。
莫老头却是一笑,道:“如何,味道不错吧?”
“确实不错,这粉条我也是头一次吃,不知莫老从何处得来?”他赶紧问道。
要说他家开了几十年酒楼,吃过的好东西不少,但粉条这东西,吃着也确实别有风味,但要说做成酒楼的招牌菜,却也不能够,最多是添一道小吃。
“梧桐街那边新开了一家杂货铺子,这粉条就是那里买来的,十文一斤,倒也不贵。”
这新鲜物,居然是一家杂货铺子买来的吗?
他略有些奇怪,不过倒也没多说什么,已经思量起来,这确实是个新鲜物,做成小吃,想必是能吸引来一些人气吧!
只是可惜,不是个硬菜,要不然能招揽不少熟客回来。
摇了下头,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多,能有个新鲜物,吸引来几个客人,也都算是很不错的了。
“我这就让人去那杂货铺子多买些粉条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