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法司的建立

我为曹贼 胜郭 1248 字 8个月前

他不可能放任一个人在这个位置上太长时间,否则必然会出大事,除非是曹晖,但是曹晖他以后还要用。

现如今,这种急迫的事情,未来说不定还会有很多。

到时候曹晖就可以发挥自身妙用了。

因此,这个位置上之后要不是自己人,就必然需要用到其他人了。

若是让这个人在这个位置上待十好几年,那很可能就会出大问题。

曹晖的回答很简单。

这个位置,他会去做事,但是挂名的人,以及所有的文件所要交给的,却是曹昂。

曹操大为赞叹,当即便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这第二个问题也很简单。

那就是,这个位置是跟之前的廷尉一样,还是说各地都要设置,最高的是廷尉?

曹晖又解释道:“这个位置,是绝对要独立于外的,因此不可能受到廷尉的管束,他们要想伸手,只能是提审一些特殊的犯人,比如说是看起来便有冤情的那种。

同时,这个官府会由县到郡再到州。

最后,廷尉要在每个郡设置办公点,监视这个官府的所有行为,上报给叔父您。”

也就是说,这个官府并不是说一言可决的,还需要由廷尉来进行监察,而廷尉是只对曹操负责的。

这么一来,曹操连第三个问题都没问,直接就答应了下来,顺便问他这个官府叫什么。

“就叫法司吧。”

“法的意思是律法,司是这个部门的名字。”

“以法为司。”

曹操同意了。

于是,曹晖顺利地建起了府衙……当然了,这其中曹操是不给钱的,所有的一切建设费用,以及用人,都是需要他自己来承担的。

不过这仅仅只是暂时的,实际上未来这个府衙的所有开销,都将会由朝廷拨付。

曹操答应了。

但是不代表有些人就愿意答应。

比如说,世家。

他们在一个地方,基本上只要买好当地官府就行了,要是加入这么一个法司进来,那岂不是分润自身的权利?

这,当然是不能同意的了。

当然了,他们就算是不同意也没有办法明说,只能是从侧面来说。

比如,他们找了一些非常特殊的人,说曹操有狼子野心,连官府都可以私自改变之类的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