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三国小农

我为曹贼 胜郭 4155 字 8个月前

ps:本来准备了一本新书,存稿已有二十多万,但是越写越不满意,一怒之下,全部删除,最后精简成现在的七千多字,就当一个序言吧。

这其实也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一个比较凄惨的故事。

原本名为:《三国小农》,想了想,发现其实不可能受欢迎,短篇最好不过,因此就有了下文。

……

公元197年,正月,冬夜。

乱山残雪夜,孤独异乡人。

大雪冰封的地面,与脚底产生了粘连,疼痛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

脑海里,这些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方莫,眼下是一个乱世,一个人命贱如狗的时代。

嘶!

用力抬起脚,脚心与地面产生了极大纠葛,带来无边痛苦,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道声音陡然响起。

“杀曹贼!”

雪夜下,声音于城中飘飘荡荡。

跟随着前方的将军们,拼了命的把恍如战神在世的典韦打倒,碎尸万段,一时间,方莫肚子里翻江倒海,不过,他却用强悍的毅力,硬生生的忍住了。

“哇哇哇……”

方莫忍住了,旁人却没有忍住,一个个吐的稀里哗啦。

这让他惊愕,随即便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并不是那唯一惧怕血腥的人,旁人比他好不了多少。

由于镇定自若,方莫被一个胡姓将军看上,他身材高大,体宽且肥,为人宽厚。

就这样,方莫成了胡将军的一个亲随,在旁人眼里,他算是一步登天了,但实际上,也就是多了一双鞋,一身甲胄而已。

如果让他做一个选择,他宁愿回到两千年后的现代,起码不用忍饥挨饿,更不用吃着糟糠果腹。

用了点时间,方莫大概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此时在张绣的麾下,那胡姓将军,名为胡车儿。

因为偷了典韦的双戟,外加此战有功,胡车儿被张绣大大的奖励了一番。

期间,方莫尝试着接近贾诩去证明自己,每次对方都很不耐烦的让他离开,令他一句话都说不完整。

命,似乎就这样了。

二月。

阳春夭冶二三月,从风簸荡落西家。

曹操南征北战,孙策定鼎江东,刘表蛟盘荆襄,袁术赫然称帝,袁绍雄踞北国四州,天下生灵涂炭,枭雄辈出。

这些,跟方莫没有半点关系。

倒是期间有一条消息,让他站在开始萌发新芽的树梢下,开始遥望着东方,心中也多了几分希望:“明主在东,若可投之,未来必然生活安乐。”

刘备的信息,是他来到这个平行时空,所得不多的一条好消息了,但是可惜的是,路途太过遥远,方莫没有办法穿行而去,如果去,恐怕是九死一生,还不如留在宛城,等待之后的投降。

几个月很快过去了。

“又要大战了。”胡车儿将军在感慨。

想要往上爬的方莫,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走上前去开口道:“或许,我们此次都会归曹?”

胡车儿望着他,慢慢露出了狰狞地笑容。

五十军棍过后,方莫感觉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身体了,疼痛令他清醒的知道,现实并不是如同小说一般,人们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去震惊,而且……

大战之前,说一些丧气话,能够得到的,也就只有一顿毒打了。

“犯了杨修之过啊。”

趴在床上,被扒了一身甲胄,再也没有了鞋子可穿的方莫,感叹连连,早知道,他就不上去说那么一句了。

好不容易才获得的位置,因这么一番话,全都没了。

养伤花了大半年光景,痛苦也持续了大半年。

方莫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活下来的,走出破烂茅草屋时,他浑身散发着怪异的味道,面孔如狰狞厉鬼,头发乱糟糟的,活像是一个疯子。

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叫做曹珲的兄弟,正是因为这个兄弟,让他一步步活到了今天,虽然这位曹姓兄弟,只是为了借故获得更多的粮食。不过在这种狗屎的年月里,方莫选择了原谅。

每个人活着都不容易,他能够活下来,全靠对方没有贪墨的,半碗清汤寡水一样的粥。

“又要大战了,这次曹操肯定会下手无情的,你到时候只管往前冲就好了。”

另外一个兄弟,眼里闪耀着智慧的色彩,对方莫如是开口。

实际上,方莫早他妈不想活了,他受够了这糟糕的乱世,因此在开战之前,直接就拿着武器嗷嗷叫地冲了上去。

方莫并不记得这一次战斗,因此他也无法去获得任何有用的消息,带着一种疯狂的想要回归现代的念头,他一步步向前冲去,直到最后,两方人马撤退,他一点伤痕都没有。

据说,是败了。

张绣跟贾诩,以及之前很欣赏他的胡车儿,都撤到了宛城之后的穰城。

孤独站在满地死尸的战场上,方莫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向后撤去,路上他看到了几个熟面孔,不过他们都变成了尸体,从他们死去的情况来看,应该属于后撤时被杀的。

“不想死的人,死了,想死的人,怎么都死不了。”方莫眼眶通红,大滴大滴地泪水掉落在地面之上。

“你,跟我走!”

没等他嚎叫出来,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娘子,指着他冷哼一声,大力一挥鞭,令胯下的驴儿吃痛,慢悠悠奔涌向前。

方莫不敢跑,因为对方有四条腿的牲口,他就只有两条腿,如果跑的话,很可能会被折磨。

死,他不怕。

但是他怕被折磨。

拖着有些麻木的腿部,一瘸一拐的跟上前方的小娘,过不多时,他就看到了一排排人也都正跟在对方身后,一个个如丧考妣。

跟着数百人的队伍,来到一座有些残破的墙壁内,望着前方歪歪扭扭的建筑,方莫被打了一鞭子,火辣辣的疼。

后来得知叫杨凤的女人,正瞪着一双冷冰冰的眼睛望着他,似乎随时都会弄死他。

方莫不敢说话,默默低下头去。

杨凤见他如此乖巧,也没有继续挥鞭,双目如探测器一样,在人群里寻找着下一个目标。

很快,她找到了。

那人敢跟她瞪眼,还敢跟她说什么自己有本事,于是杨凤活生生地用鞭子抽死了那人。

方莫看得不寒而栗,他知道,原本这个结局可能属于自己。

他想死的痛快一点,不管这是不是扭捏,但他真的听了那惨叫就害怕。

就这么的,方莫被安置了下来,住在了杨家庄。

吃的,要比以前好很多,每顿饭除了一碗热腾腾的汤以外,还多了几个团子,黑漆漆的,味道并不好,但是却可以吃饱了。

过了一晚,第二天醒来时,方莫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情。

自己的腿,完了。

抬不起来,没有丝毫感觉,这让他成了一个累赘。

应该是坏死了吧?

想到之前曾被一支枪狠狠地刺穿,方莫苦笑了一声,不过他的毅力着实惊人,就算是这样,仍然只是让人觉得他只是一个瘸子,并没有人得知他这条腿是废的。

望着每天都有人死去的杨家庄,以及被匆匆掩埋掉的人们,方莫看在眼里,怕在心里。

他发现,自己不是真的想死,尤其是经过这些之后,更不想死了。

于是,方莫拼了命一样的帮着杨家庄工作,其他人看到都说他傻,但是每天晚上多出来的一个团子却告诉他,他的行为是正确的。

几个月以后,天气大旱,虽然不说是颗粒无收,但对于整个杨家庄来说,那数千亩良田所收回来的粮食,真的不算什么。

不过这些,跟方莫没有关系,他现在发现,自己特别喜欢杨家大小姐的笑容,这成了他活下去的希望和盼头,至于寻死之类的事情,他本来就不会做,现在更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