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里,到处都是年轻人,这里的主要生活群体,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学生。???c0
人人都羡慕年少,人人都曾经年少。
祝晚秋做了十几年的富贵囚徒,她所有的花季和年轻岁月,全都像纸一样荒废掉了,什么都没写下。
走在傍晚的路上,她不掩饰满眼的羡慕,东张西望,仿佛看不够。
“原来大学是这样的,你看,篮球场上有好多人,个子和你差不多高。”
“可惜我不会打篮球。”
林舒看向了一对球,被祝晚秋嗔怪的推开脸,“我上学的时候,喜欢坐在篮球场旁边,看男孩子打球。”
“暗恋的人也在?”
“是啊,那时候觉得,就这么偷偷看一看,一天的心情会特别好。”
两人慢慢走过篮球场,就像在脑海里,走过了学生时代的青涩,祝晚秋眼里闪过遗憾,无奈的摇摇头,不该乱想这些的。
他们进的大学是师范学院,学校里女生极多,祝晚秋便没有那么多的回头率了,偶尔有女生注意她,也不想男人那种吞口水的表情,算是图个清净了。
“你是故意选这里的吧。”
“去工科学校,我不敢想是什么回头率。”
她笑了笑,“来这里没错呀,以前的确有人建议我去读师范,毕业去当个老师,说我的性格很适合教书育人。”
“谁呀,你爸妈根本不懂这些。”
“老城区有一家书店叫百香书屋,我读书的时候,经常去那里买东西,书店的老板是个阿姨,她和我说的这些话。”
林舒愣了,“你是说……薛姨认识你?”
“你也认识书店的老板?我记得她,大家都叫她薛姨。”祝晚秋发现他的神情不太对,“你怎么了?”
“没什么……书店失火烧没了。”
“可惜了,书店的老板人很好的,知道我那时候家里穷,送过我很多旧书。”
百香书屋,原来他们俩曾经也有过共同的记忆,只不过因为年龄的差距,没有产生交集。
夜晚清凉,校园的空气湿漉漉的,走到哪里都很安静,祝晚秋明显感觉到,耳边好像少了很多噪音。
远离市中心,这里没有汽车的嘈杂,没有市井的吵闹,很多人嫌弃的大学,也许是他年少时最好的净土。
祝晚秋羡慕的想住在这里了,“等我四十岁以后,就搬来大学城吧。”
“好啊,到时候开一家小吃店,做一个风情万种的女老板,一定有很多男生来店里。”
“那四十岁以后,你可能就不在我身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