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丁喜重重的摔落在地,噗的喷出一大口鲜血,脸色苍白如纸。
此时他已受重伤,无力再战,用手背抹去嘴角的鲜血,怒瞪赵云一眼,恨声道:“我还会回来的!”
说着,他深深的凝望着血玫瑰,默然许久,长叹一声,大步离开。
“天哪!求求你,放过我吧!”血玫瑰哀声道。
“我觉得嘛,他这个人的本性并不坏,只是太偏执而已。”赵云苦笑着摇摇头,“但如果我是女子,他喜欢的人是我,可能我会非常害怕。”
以前他觉得,爱情这种东西,只要自己足够努力,是可以得到的。
但后来他才明白,如果对方喜欢你,那么你做什么都是对的;如果对方不喜欢你,那么你做什么都是错的。
做得越多,就错得越厉害,到最后可能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
是继续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还是将就点,去接受那个喜欢你的人?
这对于那些自身条件比较好的人来说,是一道多项选择题。但是,对于那些先天条件比较差的人来说,肯定是单项选择题,追就是了。
你放马去追,可能还会有万分之一成功的机会。
要是不去追,难道你真以为别人会倒贴?主动来找你的人,要么是骗财,要么是……肯定还是骗财。
骗色?
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因为根本没有。
而且一个有趣的灵魂,比一副好看的皮囊更能吸引人,比如渤哥。
赵云大彻大悟之后,终于发现,两情相悦才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所以他很珍惜自己与青茹的感情。
哪怕他偶尔会馋某个美女的身子,但他已经能控制好自己,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丢了西瓜捡芝麻这种事,他不敢做,也不能做。
只要做过一次,他和青茹的感情肯定完蛋,绝不会有修复的可能。
他真的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
………………
黄昏,小镇,客栈中。
赵云陪着血玫瑰在一楼的大厅吃饭,突然瞧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女从外面走进来。
她明明看起来比较瘦,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她吹倒,但奇怪的是,她每一次落脚,都会发出咚的一声响,好像一块大石砸在地上。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只听声音的话,赵云肯定会以为她是个几百斤、甚至上千斤的巨人,而不是这种看上去不到一百斤的身形。
血玫瑰凝望着那个女子,脸色大变,沉声道:“她是女巨人!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