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枫却非常开心,甚至搂着阳顶天跳起了舞。
“你去抓只兔子来,山鸡也来一只,再来一条鱼,一条蛇,一盘蛙肉,开一罐黄瓜罐头,我们来好好庆祝一下。”孙红枫非常兴奋:“我要喝酒,今天不醉不休。”
“红姐,原来你是个酒鬼啊?”孙红枫那莫名的兴奋,让阳顶天目瞪口呆。
“嗯哼。”孙红枫得意非常:“我酒量可是不错哦,不管了,你照我的话去做,总之今天别得罪我,否则我喝醉了可就打人。”
“好可怕。”阳顶天抱臂,瑟瑟发抖,孙红枫得意大笑。
抓野物,对阳顶天来说,一点也不难,基本上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然后帮着剖洗干净,剩下的,就是孙红枫的事情,阳顶天干活可以,厨艺真心一般,也会弄,但不好吃,反正跟孙红枫一比,绝对的天上地下。
厨艺这个东西,做熟容易,要做好,那就难了,某些方面来说,厨艺也是一种艺术,需要灵性,需要感悟。
孙红枫做了一桌子菜,然后还在颂高箱子里找出两个高脚玻璃杯,有钱人,就是会亨受,跑山上来,都还要装逼,这会儿到是方便了孙红枫。
她倒上酒,举杯:“来,小楚,干杯。”
与阳顶天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好,豪气。”阳顶天赞,也陪着一口喝干,孙红枫再又倒上。
颂高带的酒,都是那种大瓶子的,标准瓶一般是750毫升,颂高带的,却是一千五百毫升的,也是个酒鬼,而孙红枫酒到杯干,一个人喝了大半瓶。
然后她就醉了,扯着阳顶天跳舞,又拼命的吻他,吻着吻着就跪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