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洗手后,盛明绎递给他一个热水杯,让他暖手。
“怎么突然不想要了……”顾朝熙双手搓着那热乎乎的水杯,又用它蹭了蹭冰凉的脸颊。
盛明绎说:“眼不见为净。”
“不是都养了那么多年了吗?”顾朝熙看向他。盛明绎穿着米色居家服,看起来很温暖的样子,不过神情略显憔悴。
“正因为养了太多年了。”盛明绎的目光落在猫身上,“看到它们,就想起前男友……仔细去想,又想不起他的脸,想不起过往的事,很烦。”
“好吧,”顾朝熙喝了点水,然后四下张望,“东西在哪里?搬上车吧。”
盛明绎看着他,迟疑地说:“吃了午饭再走吧。”
顾朝熙笑了笑:“不用了。”
“吃吧,”盛明绎说,“我想和它们再多相处一会儿。”
他都这么说了,顾朝熙自然不能勉强。
盛明绎起身去做饭,顾朝熙跟着去帮他洗菜什么的。他知道这人厨艺不错。以前盛明绎经常花心思学做菜,很有想法,总是能把平淡无奇的生活过得很有情调,顾朝熙也很喜欢他这点。
又浪漫,又乖巧,又温柔……谁不喜欢呢。
先前盛明绎做饭时总是不让他帮忙,只让他好生歇着,说什么“小王子不能干这些粗活儿,小王子等着吃就好了”,可他很享受小情侣一起做饭那种感觉,因而经常插手。
或者说,添乱。
人间烟火,最为温暖。无论上课有多烦,只要回到那间出租屋,和盛明绎一起做饭,他就能忘掉所有烦恼。
而现在,他这多余的举动却给自己带来了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