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过,就不怕被滔天巨浪淹没。
你走你留,忘记了那些誓约。
我等我悲,再见时擦肩而过。
我写给自己,写给爱情一封信,
与你相逢或许是命运的错。
没有了嘶哑声声令人迷醉的嘶喊,姚博一改风格走起了深情风,听的众人迷醉至于又有点遗憾,期待的两人化学反应成了琴瑟相和,没有了反差萌。
就在这时,姚博眼睛猛然睁开,电吉他声倏然激昂,像一道突如其来的雷声连环响起,白锦寅站起身和姚博来了个换位。
姚博这是,终于要唱拿手的摇滚乐吗?
台下静了片刻,有人惊喜喊了一声:“原来这是个前奏,我就说姚博怎么不唱摇滚了呢。”
话音刚落,白锦寅走到话筒前,眼神如刀,还是连环刀,凌然看向台下,这一刻,他仿佛又成了高高在上的骷髅领主,正带着数万悍不畏死的不死军团准备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
顾惜朝又捂住话筒,诧异问秦松:“他这是……想干吗?”
没等秦松回答,白锦寅忽然一把撕开早上刚买的那价值数万元的西装,像扔垃圾那般狠狠摔在地下,原地一蹦哒,然后扯开里面的白衬衫,扯开秦松精心为他搭配的领带,露出半片白花花如搓衣板般的胸膛,一闭眼气沉丹田,像个神经病一样撕喊:“哇呀呀呀呀呀呀呀,咄!杀杀杀!!!”
众人:“……”
第52章
在咖啡馆时,姚博想给这首歌重新填词,大腿骨什么的太诡异了,然而他尝试多次,不论写出来的词多么大气磅礴,唱出来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白锦寅灵感来自于亡灵界,这就像一个整日在草原放羊的羊倌哼哼出的旋律,没有亲身体会,任再厉害的诗人也写不出那天高地广,白云悠悠的旷远之感。
最后,决定保持不变,反正白锦寅就是白锦寅,他喜欢的,欣赏的就是这样原汁原味真实无比,与众不同的白锦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