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杯子,龙毅不禁想起了那只瑟瑟发抖的小黑毛。
眼睛在值班室逡巡了一圈,他从角落里翻找一个出满是积灰的小瓷碗。
将瓷碗拿去水龙头下仔仔细细地冲洗了一番,龙毅从热水瓶里倒了一点开水,又兑了大半的凉水,手指探着温热合适,才端着碗走向小区里那辆被它霸占的SUV。
趴在车盖上的小家伙先是被走近的人影吓了一跳,趴着的脑袋立了起来。不过许是在小区接触居民多了,常常从她们那里讨食,所以它也不太怕人。
看见男人将碗放在阶沿上后不再有其他动作,它用湿漉漉的大眼睛盯了龙毅几秒,便试探着跳下车,走到台阶旁嗅了嗅。大冬天的,又冷又饿,小家伙呼噜呼噜的就喝下大半碗,没一会儿便见底了。
龙毅弯下身收回碗,见小家伙没躲,大掌抬起,揉了揉它那小脑瓜。
估计许久没人碰它了,熟悉又陌生的抚摸让小东西舒服地眯上了眼。龙毅好笑地瞧着它那享受的表情,没来得及多揉会儿,便听见来接班的同事大老远的招呼声。
交接完班,龙毅揣着手去不远的菜市场买了两斤排骨。他做菜手艺原本不算太好,大男人嘛,吃得糙。不过自从到这儿自己开伙后,每天都得自食其力,不好吃委屈的也是自己。天天练着,到如今也算是拿得出手了。
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是一栋独立的小平房,隔了卧室后就没多少空余了,之前住在这里的保安大约是个会过日子的,拜托泥瓦匠在厕所外四五平米不到的地方搭了个灶台,又挖了个水槽,勉强将就着做饭了。
龙毅一边淘米煮饭,一边切着葱姜蒜,锅里还煮着排骨。忙活了好一阵,晚饭才准备得差不多了,红烧排骨的香味也慢慢地溢出了锅。
“哟,今儿个做大菜呀。”
龙毅闻声,一抬眼就瞧见窗外一口咧开嘴笑得开朗的小青年,是秦天。
近一个月的交集,两人也算是认识了。秦天人小嘴甜,龙毅虽看上去难以靠近,但是却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秦天的善意他感受得到,所以两人交谈的次数也渐渐多起来。
秦天最近有点累,临近年底,各大电商搞活动,货物量明显增大,每个点儿他几乎都要一天跑两遍以上才送得完。他一边熟悉业务一边适应,还是觉得有些吃不消。
包里的饼干吃完了,茶水也干了,想着还有三四个小区的件没送心累的不行,却没曾想恰好瞧见高高壮壮的龙毅围着一条旧旧的小黄鸭围裙煮饭的样子,一没忍住,乐了。
“还没下班呢?”龙毅调小了火,招呼了一句。
每次遇着秦天派送总能听见他贫,两个人虽然交流不多还是能聊上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