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里奇·帕默看起来已经十分苍老了,满脸皱纹,银发苍苍。
但和亚罕拉伯不同的是,他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身上的西装也打理得一丝不苟。
仿佛一个将死之人,不愿离开这个世界,而努力的过好每一天。
“并不是我要来见你,而是他。”亚罕拉伯侧身指着陈勾道。
“那么请问阁下来见我,是为了什么?”帕默坐在椅子上说道,从始至终没有起身。
事实上他已经虚弱得无法起身了,血祖曾经给过他一滴白血,让他短暂的恢复过精力,可随着时间流逝,健康又渐渐离他而去。
“是为了拯救你!”
陈勾朝他伸开手掌,一支装在小玻璃试管中的药剂凭空出现。
“这支药剂是从血虫中提取的精华液,他不能让你永生,但可以保证你健康、充满活力的度过余生。
更重要的是,你不需要被血祖训斥,不需要听从托马斯的威胁……我给你配方,你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帕默看了眼亚罕拉伯,目光陡然变得火热,透出无法压抑的渴望和野心。
他知道,年龄比他还大了几十岁的亚罕拉伯之所以能保持旺盛的精力,就是因为他掌握了一种从血虫获取力量的神秘药剂配方。
陈勾的每一句话都刺中帕默的软肋。
和血族的合作,从一开始就是他的一厢情愿。
血祖从没打算赐他永生,就算有时间期限的白血,也像挤牙膏一样赐予他一滴。
无论是血祖还是托马斯,都没有将他当做合作伙伴对待。
而是把他当成一条豢养的狗!
以白血为要挟,逼迫他执行一切命令,却没有给予相应的回报。
“我想你肯定不会把配方白送给我,你想要我做什么?”
帕默压低声音道,他已经动心了,他极度渴望健康和生命。
况且,如他这样骄傲的人,怎么甘愿当血祖的狗,被埃科斯特呼来喝去?
“我要你帮我杀掉埃克斯特!”
“这个条件太危险,非常危险!”帕默面色凝重,不愿意受制于血祖是一回事,要他和血族正面冲突,又是另一回事了。
陈勾看出他的犹豫,甚至猜出他可能在心里计划将自己和亚罕拉伯交给血祖。
但他丝毫不在意,气定神闲的笑道“帕默先生,我想现在你除了与我们合作,已经别无选择,你现在可以打开电视,听听纽约安全部长发表的有关于你的感谢。”
帕默连忙让秘书可可打开电视,就看到新闻里正滚动播放着女安全部长的讲话。
“……感谢帕默先生赠予给教会的古代银书‘陨落之光',我们从中找到了彻底消灭血祖的方法,最多一个月后,我们将赢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用这样的手段未免不够光明!”帕默脸色难看,他已经想象到血祖和埃克斯特看到这条新闻后的反应。
“这是战争!”
陈勾森然道“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争。你应该想到,从我们踏进这座大厦开始,如果埃克斯特不死,我们就会带着你一同去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