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曼莎,父母都是二阶邪魔猎人,精通近战搏杀技巧,天赋技能是风之剑,我在使用剑类武器时,攻击速度能提升一半。”
身穿皮甲,将小腿和大片雪白肌肤露在外面的曼莎抽出腰间的长剑。
唰的一声,只见雪白的剑光一闪,面前的桌子就被斩成四半,速度果然快得惊人。
“石猛,你们叫我石叔就可以了,原本是个铁匠,最近才觉醒法则之力,天赋技能是铸法为兵,可以将法力暂时凝聚成兵器使用,擅长的是……力气。”
国字脸大叔也紧跟着做出自我介绍。
黄脸男子有些不情不愿的说道“利拉格,职业……游民,最擅长欺软怕硬,天赋技能假死,一旦进入假死状态,就算实力比我高两阶的人也很难察觉。”
话音落下,几人齐齐看向陈勾。
除了队长柯昂外,在场就只有他还没做自我介绍了。
“对不起,我也想独自行动。”陈勾收起手中刚刚从餐桌上拿起来的报纸,露出一抹歉意。
“你?”
四人全都当场一怔,满眼惊愕。
“小兄弟,东利敢独自行动,是因为他有阿日斯兰家族的情报和法则道具支持,恕我直言,你最好跟我们一起行动,否则很难坚持十天的。”
石猛大叔语气陈恳道,就差没直说你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没东利那个本事就别学人家“整活”。
“多谢大叔的好意,但生死有命,我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走。”
陈勾已经确定这个深渊世界的背景就是美剧血族,因为报纸上详细的刊登了有关返魂尸的信息。
所以掌握了部分世界剧情隐秘的他,决定独行动。
这样便于他展开自己的计划,而不用被几个各怀鬼胎的“同伴”掣肘。
善良的大叔还是忍不住劝道“你还是仔细想想,等明天天亮了再做决定吧。”
“大叔,你就不要劝了,我见多了这种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不到绝路他们是不会回头的,由他去吧。”
曼莎发出冷哂,直接将陈勾划入没有多少本事却自命不凡,不知天高地厚的那一类人。
陈勾无语,耸了耸肩,不打算解释什么,就准备推门离开,自己找个安全的地方先渡过这一夜。
返魂尸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吸血鬼,但和大多数黑暗生物一样,也惧怕阳光的直接照射,所以黑夜最危险,一旦天亮就安全了。
但陈景的手掌在抓住门把手的那一刻突然停住,然后整个人僵在那里。
一动不动,近距离看的话,会发现他脖颈上的皮肤起了成片的鸡皮疙瘩,这是人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生出的本能反应。
他的双眼一瞬不眨,透过玻璃门,只见一闪一闪的路灯下,十几道诡异的身影正朝着这里走来。
毫无毛发,皮肤苍白,随着他们靠近,可以看到特别粗厚的动脉在颈部搏动,经过锁骨下方通往胸腔,就像会跳的树根。
这绝对不是人类所能拥有的外貌,所以他们的身份不言而喻。
这些返魂尸还有另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松垮垮的肉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