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本事那就别怪我。
原主是个孤儿。这个身份倒是好办事。
笙歌去原来的别墅里去找人。
那条街已经被assen买下来了。
麻的。现在才知道assen当时有多豪。当初全骗她!十句话里只有最后一个句号是真话。
别墅区被圈起来了,成了assen的私人产业。
笙歌要进去还得报备。
看着小区门口的两个持枪大汉和上方对准她的重型武器。
麻的,憋屈。
“garfiled,tellassengarfiledising.(我是加菲。告诉阿森加菲来了。)”笙歌说。
旁边的人打量着笙歌,轻笑,“garfiledistoomuch。(加菲太多了。)”
麻的。assen都成了吃人的蓝胡子了。这儿是蓝胡子的秘密房间,还有傻缺往这儿撞?
什么鬼的傻白甜?你以为你是超人咩想着拯救死鬼?
笙歌气得直跺脚。
在门口蹦跶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一件事。
assen曾经闹着要结婚。但是结婚之前还要她追他。
要万里霞光,千里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