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赶紧跑。蛇精病惹不起惹不起。
这个学生男人被查出是推刘敏杰的人,聚众斗殴(双方主动)这事吧可大可小。没出大事教育几下或者在局子里蹲几天就好了。
出了事就要进少管所。
这回有人进了医院。
偏偏事后警察还查出高三一班在垃圾桶里藏了铁棍。虽然出事后,铁棍没来得及登场,但高三一班个别分子捞个一两年的牢狱之灾是完全可以的。
这男人没藏铁棍,但出了一份钱,打人时防御过当,也要承担6个月以上的少管所。
这一来,高考就没戏了。
但这事依据有挽留的余地。
只要没上升到刑事案件,对方就可以私了了事。
对方就是看中这点要笙歌承认私了,甚至态度上没那么好,也无非是欺负笙歌小。
这事端看初三一班怎么处理。
初三一班没有主动惹事,也没有自我防御过激。完全是受害方,不需要进监狱,还可提出赔偿。
若是初三一班全体不追究,放任对方也是可以操作的。
但是……没那么简单。
笙歌就不懂了。承认一句自己是猪就真的是猪吗?
当初是她耍了小花招,激人应下,你若承担不起结果或是不愿意,直接不比就是。她还能拿刀比不成?
人心不能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