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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终究不是猪,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迅速适应战场的杀戮。相反,如果给这位百户一个选择,他也不愿意这样。
他今年不过虚岁二十,可是从他七岁那年,爷爷被鞑子掳走开始,十几年的时间,他先后失去了近十位亲人。
伯父、伯母、堂兄、姑父、父亲、兄长、嫂子,还有不满一岁的侄子……每年都有鞑子南下打草谷,他们抢掠,杀戮,无恶不作。
他们把这种恶行称为打草谷,在他们的眼里,大明的百姓就是地里的庄稼,随时过来收割,只要抢夺大明百姓,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帮人丝毫没有负罪感,既然他们这样做,就别怪大明的武人,把他们当成猪狗一般杀戮!
一百多名鞑子,在连续的火铳射击之下,丢下了三十几具尸体,狼狈逃窜。
百户攀着梯子,登上了堡垒的顶端,掏出了一支千里眼,向远处眺望。即便以王岳的豪横,也只能做到每一个堡垒,一支千里眼。
在没有烧制出完全透明的玻璃之前,只能用水晶作为材料,价格倒是不算什么,要命的是工艺,真的很麻烦。
百户举着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还贵重的千里眼,向远处眺望,鞑子已经跑得很远了,还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回来……
百户咬了咬牙,“走,跟我出堡!”
他带领着士兵们冲到了外面,遍地的尸体,可不只是一堆没用的蛋白质……“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
坦白讲,士兵们是犹豫的,而百户却已经抓起了一把利斧,猛地劈了下去……血液凝固了,寒冷的天气将尸体变成了冰棍,砍头出乎预料的顺利,就像是劈柴一般。
百户提着狰狞瞪眼的人头,恶狠狠啐了一口!
“瞧见没有?这有什么难的?这帮畜生活着都不怕,还怕死了的?”
士兵们脸上泛红,纷纷按照吩咐,将人头砍下,他们没有客气,将这些脑袋堆在了城堡的顶上,甚至还把无头的尸体堆起来,变成了一道防御用的矮墙。
唐顺之出现在小堡的时候,发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他的胃也不那么舒服。
“你们有什么困难没有?”
百户立刻道:“大人,我们一个小堡,只有五十人,鞑子若是在百十人之内,或许还能挡得住。可若是几百人,上千人,甚至更多……必然会冲到堡垒前面。”
“他们冲过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拼!”
百户答应非常干脆,“我们的堡垒十分坚固,鞑子只要找不到破绽,我们就可以一直攻击下去,直到杀光他们!”
“可若是鞑子攻破了堡垒呢?”
“那,那我们就血战到底!”
“不!”
唐顺之终于摇头了,“有血战牺牲的勇气很好。但是不要忘了,我们还有其他的堡垒,还有独山堡,后面还有喜峰口……我们是一个整体,是一起作战的袍泽兄弟,刚刚提督大人已经到了喜峰口。他告诉大家伙,每一个经受战火洗礼的士兵,都是最宝贵的财富!以后扫平草原,灭掉所有鞑子,还要靠大家伙呢!”
听到这话,许多人都是一愣,什么,提督大人也到了?
就为了他们这个小堡?
这是何其有幸啊!
士兵们顿时鼓起了斗志,一扫疲惫,准备迎接下一轮的攻击。
他们还不知道,岂止是王岳,全天下的目光都落在这以独山堡为核心的十一座大小堡垒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