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未来

不过他最近就喜欢这样的小笨蛋。

他忍不住张口咬她的脖子……他知道这样她会痛,但他忍不住,他甚至想更用力,咬开她的大动脉,将她生吞入腹,和她合为一体。

他无法控制,他的体内像是沉睡着一只嗜血的狼,平时他是斯斯文文的职场精英,当这只小羊羔出现时,他的兽性也随之被唤醒,他就成了丧失人性的野兽。

柚柚轻声呼疼,伸手轻轻推他,埋怨道:“秦成蹊,你干嘛?”

“嗯。”他应了一声,抱起她往卧室里去。

……

第二天是周六,柚柚不用上班,所以也没有定闹钟。

昨晚秦成蹊抱着她睡了一晚上,她醒来的时候,秦成蹊还紧紧抱着她。

她知道他昨晚喝了很多酒,想让他多睡会儿,便轻手轻脚地拿开他的胳膊,缓缓下床,到厨房去为他熬粥,又炖了一锅滋补的汤。

然后从附近超市叫了一小时直达的外送,给秦成蹊买了一些牙刷毛巾之内的生活必需品。

她以前一个人住,这些都只有她一个人的,现在……现在她恋爱了,要再准备一份的。

为爱人考虑这些生活琐事,也让柚柚感觉甜蜜。

她一边做事一边想着他们的未来。

他们感情这么好,可能很快就会结婚,也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孩子。

另一位陆岑岑留给她的一百万,她分毫没有动过,全都攒起来了。她自己这几年的工作也赞了不少钱。

到时候她可以把这些钱都留给他们的孩子上学用……

忙完所有的活,柚柚去偷偷看了看秦成蹊,发现他还没有醒。

他睡着的时候,和孩子似的,特别可爱。

柚柚想偷偷亲他,但又怕吵醒他,所以没敢。

她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想到昨天晚上,他又咬她……

柚柚抬起手轻抚自己的脖子,她有点想不明白他为什么有这种习惯?

也许另一个陆岑岑会知道?

柚柚拿起日记本,出到客厅里,就这个恋爱问题咨询陆岑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喜欢咬我,尤其是脖子。男女交往之后都会变得这么奇怪吗?”

就和电影里的吸血鬼似的。

其实昨晚还好,她说自己很疼之后,他就没有再用力。

那天她穿着他妈妈的旗袍的时候,真的把她咬出血了,现在伤痕还没好呢。

柚柚问完,将日记本收好,又去继续替秦成蹊做菜去了。

……

陆岑岑看见日记本上的那行字之后,眉头紧拧,又诧异又震惊。

秦成蹊不对劲。

很不对劲!

她想了好久,拿起笔给柚柚回复:“我老公没有这毛病,这个习惯听起来挺bian态的。”

但柚柚把秦成蹊说得那么好,除了这个坏习惯,完全就是个有为青年,说他bian态似乎太过分了吧?

陆岑岑脑洞大开,跟着补了一句:“咱这神奇的世界什么都可能发生,他说不定是狗变的。你想想你有没有救助过流浪狗?指不定就是狗变成人来跟你报恩了。”

这个脑洞的名字陆岑岑都想好了,就叫:《聊斋志异之我的男友真的狗》。

嘿嘿,回头把脑洞卖给她婆婆,让她婆婆写剧本拍电视剧去。

如果不是这么玄乎的理由的话,那就只能秦成蹊精神有点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