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实际上,就算没有王薄他们那些王八蛋搞事情,这么多的土地根本也是种不完的,之所以隋朝有隋文帝的“开皇之治”,还不是因为之前晋末、南北朝时期的连年战乱,搞得人口数量一直在崩盘的边缘左右徘徊。
待得社会环境终于稳定,老百姓的生产动力一旦并发出来,盛世自然也就来了。
话说回来,得了黄娜这边的确切消息以后,黄小刚自然也是高高兴兴开始筹备移民落地的事情。
虽然新城的建设还需要大量的人力和劳工来填充,但农业生产的复产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需要大量的人力去对抛荒的公田进行复耕和修葺水利灌溉设施,此外对于公田租赁户至少还得提供简易的安居房和种子、农具、耕牛以及口粮,这些都得提前准备好了,总不能叫人家千里迢迢的挣着命过来了,还得自力更生白手起家对吧?
是以,黄小刚很快便以高密监军府的名义,向目前已经确定为新朝首都直辖区的华东四郡(东莱、北海、高密、琅琊)、华北三郡(济北、临淄、东郡)和华南三郡(东海、薛郡、泗水)下发“土地确权停止令”、“试行工商税法令”和“试行公田法令”,命令各地自天凤三年的十月三十日止停止进行土地确权,自十一月一日起,所有未确权的土地将全部收为国有。
而也自十一月一日起,首都直辖区内开始正式试行“工商税法”和“公田法”,首轮试行期间为五年,五年期满后再行商定更改或增继可能。
并且也下达征召令,命各地派遣得力干吏来高密进修研习新法,并且让各地抽掉积年的老捕快来高密筹建税务稽查部队,为将来筹建正式的国家税务稽查局做准备。
说到这里,自然是要多说一句,得给大伙好好说说这个税务稽查部队的用处。
前文说过,黄小刚和黄娜舅侄俩搞出的“公田法”和“工商税法”的一个核心要点,就是把“直接税”变成了“间接税”。
所谓的“直接税”,就对税务承担人直接征税,拿隋末的“租庸调”来说,便是直接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