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剧院后门,男主演挡在一个长相乖巧的男孩子面前,貌似和善地说:“小但,天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我送你回酒店吧。这里是哥谭,可不比纽约。”
“……”男孩无声地低了低头,往后缩了一下,躲开了男主演伸来的手。看似好像是在腼腆,其实仗着男主演的身高看不见,抽了抽嘴角。
但他林心说,和你回去我也不一定安全啊,真是前有狼后有虎。
三天前,经纪人找上门,表示帮他抢到了一个资源,就是这工作比较危险,排练和演出地点,都在哥谭剧院。已经空档数年,就差一个月就得被fly解约的但他林,缺的就是这么一个机会,管它危不危险,能有就不错了。抱着这样的心思,他来到哥谭,结果阿卡姆人才是没遇上,反倒是色狼男主演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但他林摸了一下口袋,防狼电击器还在:“好的呀。”
你来,不把你电终身残废算我输。
男主演浑然不觉,听到但他林答应,嘴角的笑都快止不住了,有些迫不及待地搓搓手:“那……咱们去停车场吧,我今天开车来的,带你坐我新买的车。”
到时候在车上……男主演不禁露出了色急的笑容。
但他林:“不好吧……”你开车了我咋电你,“我晕车,不如步行?”
男主演噎了一下,眼睛一转,心想那街头野战也不错:“步行也好,步行多浪漫。”
哥谭剧院距离但他林下榻的酒店不远,前后也就只需要穿越两条街巷。这要是在纽约,那就是平平凡凡十分钟路程的事,可放在哥谭——
“啊!!”
“哐——”
鬣狗般潜伏在巷道暗处的混混们,拖曳着球棒与撬棍,横拦在但他林与男主演前面。原本还满心想着怎么“野战”的男主演,根本没想到自己会遇上真的野战,猝不及防就被靠近他的那个地痞一挥棒,直接击飞出去。
男人的身体重重撞在生锈的铁门上,发出沉闷刺耳的声音。
“得了,这两个长得都还不错。把口袋都掏掏,人留着还能卖。”地痞用撬棍挑起倒地的男主演的下巴,审视了一下脸,对今晚的收获颇为满意。
“……”但他林攥紧着电击器的手都松了一下,心里疯狂打起鼓。这么多的人,就一个小电击器,哪里能干的过?他紧张地咽了下口水,下意识往后倒退几步,后背便一下撞上了坚硬的墙壁。
他第一次发觉跟男主演回来还算是件好事,至少那一棒打的是男主演而不是他。单看男主演还趴在地上起不来的样子,就能想像有多痛。
“小孩,识相点,赶紧把口袋掏干净。你自觉,我少受累,你少受苦,咱们双赢,懂?”地痞冲着但他林扬扬下巴。
混混们从阴暗处陆续走出来,冲着自个儿撞进手里的两只羊羔,露出不怀好意的表情。
但他林背后冒汗,心里拼命想着这时候喊超人有没有用,嘴上还是弱弱地说:“我,我没多少钱,我糊到什么工作都接不到,再差一个月就要被公司解约了……”
没用的。
但他林知道,他说这些并不可能让混混们放过他,也不可能让这场劫难消散。眼看着混混们举起撬棍和武器不断逼近,但他林深吸一口气:“超——”
他想喊,超人救命,我是大都会人,你不能让我死在哥谭。但下一秒,比超人还要快出现的,是一抹黑色的、梦魇般的黑影。
就在他的面前,哥谭的都市传说无声落下,宽大曳地的黑色披风刚从但他林的鼻尖擦过,留下一丝血腥与冰冷金属般的气味,哥谭骑士高大的身影便如同掠食者一般,极具爆发力与破坏性地袭向敌人。
但他林呆呆站在原地,batman很好地阻碍住了想往他这边逃的敌人,于是他得以观赏一般,目睹这以暴制暴、令人血脉贲张的场景。
这个晚上,哥谭难得的没有雾霾。银色的月光,像给batman漆上了一层冷硬的、金属质地的银漆。
四下里接连响起混混们惊慌的怒骂,混杂着被那梦魇般的黑色骑士痛击的惨叫声。batman沉默着,挥出的拳头拳拳到肉,他极为敏捷地横过手臂,以臂甲挡住敌人敲来的撬棍,踏步向前反手拧住对方的手腕,带着冰冷手甲的手掌微微用力,就令对方痛得大叫出声,松开手里的武器。
身后的敌人一同袭来,他便一手握住被擒者的手臂,另一手轻描淡写地揪起对方的衣领,提起一个成年微胖的男子的样子,就像再提什么轻飘飘的纸糊人。他劲瘦有力的腰肢一发劲,就拎着手里的混混甩了出去,将身后袭来的敌人撞倒在地。
拳头化为残影,宽大的披风旋转展开,如同蝙蝠的翅翼,击打痛殴声、撞击摔滚声、惨叫求饶声,在但他林还未回过神时,混混们已经倒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