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因为小树苗儿长的好看,像个玉娃娃似得,又乖又萌,谁不喜欢啊?”余墨无奈说:“我也就喜欢一个小树苗儿,我连凌越都不喜欢!更别提别人家那些熊孩子了,我看到就烦。”

再说了,他也不敢不喜欢小树苗儿啊。

他敢保证,他要是敢稍微对他们家主子的宝贝儿子露出一点点嫌弃,他们家主子就能把他给扔到非洲挖矿去,一秒钟都不带犹豫的!

有那么一个宠儿狂魔的主子,他敢不喜欢他们主子的儿子吗?

他又不缺心眼!

余墨浑身上下都弥漫着一种“生不出孩子真的无所谓”的气息。

这种气息,奇迹般的将绝望的景莎莎给安抚了。

人就是这样。

当你觉得一件事大到了不得的时候,你会觉得绝望的天都要塌了,世界末日来临了,一秒钟都活不下去了。

可当你觉得这件事没什么了不起,不值一提的时候,你又会觉得,这算什么啊?

不耽误吃,不耽误喝,只要自己愿意,日子还是能潇潇洒洒的过。

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