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灵器,品阶远比不上雷霖铃,可上面涌动着淡淡的金红色光芒,竟也是一件熔灵的鱼叉形的武器。
龙包包的小脸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倒是叶凌月没有多少意外。
黄大仙虽然是个神棍,
他抬头一看。
天空的星辰,已经渐渐少了,天就快亮了。
而此时,天空中,站着二十几个人。
那些人,气势轩昂,都脚踩云靴,男子身着深蓝色长衫,戴着方巾,女子着浅蓝色长裙,佩着玉钗,长飘飘,每个人背上都插着或宽或窄的剑鞘,脚下踩着重剑或是柳叶剑。
这些人的后背上,都有一个形如八卦的黑白标志,即便是在夜色下,看着非常耀眼。
看到了那个标志时,原本还沉浸在获得乾坤紫金竹的喜悦中的黄大仙,神情凝重了起来。
混元宗!
这些年轻的男女弟子,竟都是三宗九派中混元宗的弟子。
说起这混元宗,叶凌月也算有过两次交集。
这第一次,就是在丹境时,叶凌月用聂风行所送的混沌培元功,结成了奇特的混沌元丹。
这第二次,就是被叶凌月击杀的北青开疆王府的二少爷陈安之的兄长,就是混元宗的弟子。
据说在宗里的地位还很高,当初假冒陈安之的天妖狈,在参加丹宫的民间选拔时,就用了混元宗的混沌天火鼎,炼制成了血纹轮回丹。
叶凌月事后想想,天妖狈被巫重杀了后,那口鼎十之八九,也就落到了巫重的手里了,白便宜了那家伙。
某人浑然不觉,自己抢了羿神破虚弓,比起那混沌天火鼎,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就在叶凌月思忖之时,天空的那几名混元宗的弟子中,行出了一人。
那人二十五十六岁上下,面如冠玉,唇红齿白,倒还算长得一表人才,想来是这一批中的话语人。
“大胆,哪来的狂徒,竟在我混元宗的眼皮子底下,掠夺乾坤紫金竹!”
那男子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他言下之意,是将紫竹岭化为了混元宗的地盘。
混元宗所在,地处北青边陲,又和北青皇室关系交好。
和以出世著称的三宗相他抬头一看。
天空的星辰,已经渐渐少了,天就快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