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臻在享用美食的时候也非常崇尚健康饮食,所有一向是不怎么喜欢吃甜的,像红豆沙那种甜腻腻的东西,也就阿魏和阿翩这种小姑娘才会喜欢。
不过她忘了,在旁人眼里,她就是个小姑娘,一个略显老沉的小姑娘而已!
林臻最喜欢的是咸蛋黄肉松青团,最好里头还加些芝士,一口咬下去,那简直是幸福的滋味。
看吧,人就是如此双标,在自己喜欢的东西跟前,什么健不健康那都不重要。
但是如今芝士对林臻而言却是不大可能,她想着就做咸蛋黄肉松青团好了,里头再加一些乳酪,味道也是一样的很棒。
咸蛋黄倒是有现成的,之前阿魏见着林臻做的黄金蛋炒饭好吃,像不要钱似的买了几百个鸭蛋腌了起来,如今也到了派上用场的时候。
至于肉松,那就要现炒了。
取一块纯瘦的猪里脊,切成小条,放在生姜水中去腥,然后是放入姜水下锅焯水,取出撕成小条,接着就是下锅翻炒了。
这一步最为关键,火大了不行,容易糊,火小了也不行,不容易炒透,期间还得加入盐,酱油,糖等调料,等着炒出肉香来,再翻炒一刻钟就够了。
若是用来拌粥吃或者干吃,这肉松肯定是不行的,不够干不够脆,可林臻是用来包在青团里的,那就刚刚好。
毕竟一整颗流油的咸蛋黄也是干巴巴的,肉松带着点润,也好下口。
乳酪的话,林臻最开始原本是没抱有什么希望的,不曾想街上有卖乳酪的,还是从辽东人开的店,味道十分醇厚,只是京城很多人并不喜欢这个味道,生意并不算太好。
林臻一出手就买了大半缸乳酪。
如此忙活了一下午,各种青团就出锅了。
很多人对陌生的东西接受程度并不高,所有林臻就想着这两天来吃饭的人一人送一个。
果然,人人吃了是赞不绝口,最受欢迎的自然是咸蛋黄肉松青团了,就连一向对食物要求极高的魏子羡吃了也连连说好吃,到了最后更是大手笔的买了一百个。
林臻是惊呆了。
魏子羡却是掰着指头数起来,“我祖母年纪大了,向来喜欢吃甜的糯的,得给一盒子红豆沙青团给她,还有我娘,我姐姐他们,零零散散有七八个人了,有人喜欢吃甜的,有人喜欢吃咸的,他们平时对我可好了,我吃到好吃的怎么能不给他们送去一份?”
说着,他更是一扫林臻,一副“要不是我怕你的青团做的不够,我恨不得全包了”的意思,“不过林姑娘这次做的青团还真是不错。”
林臻也没想到这次的青团卖的这么好,几百个青团两个时辰全部售罄,就连花大娘都跑来问自己,想买两个青团尝尝。
只是很可惜,青团太过于抢手,以至于给花大娘的两个青团都没有。
说起这件事,连一向不是很贪吃的阿魏都忍不住扼腕叹气,“我可就只吃了一个咸蛋黄的青团咧,全被买完了!”
花大娘这一说,林臻才晓得,原来她做的青团在外头已经卖出了高价,就连京城第一大酒楼天香楼在昨日也推出了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