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猛兽完全失去了后面的指挥,只是各自为战,甚至还有彼此扑杀的事情,对徐州军的威胁也小了很多,再加上高顺身边这些精兵中的精兵,很快就被扑杀殆尽,高顺也在混战中亲手杀了一只猛虎,一只豹子,虽然是在士兵的帮助下,可也极大的振奋了士气。
不过此时前面的蛮兵却也已经快冲到了阵前,前军的弓箭手毕竟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重新组织防御,南蛮人长期的险恶生活让他们一个个凶悍异常,虽然被箭雨夺去了不少的生命,却依然前仆后继,终于杀到徐州军的身边,展开了白刃战。
一边是训练有素的徐州精锐,一边是悍不畏死的南蛮死士,两边的战斗却也是异常的激烈,混战之中,弓弩已经完全失去了作用,徐州军也只有靠着手中的近战武器与敌人的弯刀长矛硬拼,丝毫占不少一点便宜。
总算是最后高顺带人将后面的野兽都清理干净,一看前面的情势比较吃劲,他又是一声虎吼,提着手中的大刀冲进混乱的人群,身后“陷阵营”紧紧相随,向着战况最激烈的地方冲去。
都说“陷阵营”战无不胜,战无不胜又是怎么实现的呢?首先是勇猛,高顺这只人马中所有的官兵都是他亲自精挑细选的,无论年龄体力都是颠峰,又都是胆气豪壮之人,就算面对千军万马也不会过于精心,说起来就是到外面做一个低级军官都是绰绰有余,可是他们却能全心全意的跟着高顺,也可以见到高顺的个人魅力。其次,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军纪,高顺想来治军以严,当年还是在吕布手下的时候,当时的吕布军中大多都是乌合之众,向来没有军纪可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高顺的人马还是军纪森严,等到了徐州军以后,虽然不是像以前独树一帜,整支部队的违法乱纪还是最少,到了战场之上更是如臂使指。最后,高顺志军有着良好的战术修养,他在“陷阵营”中推行小兵团作战法,将军队分成一个个组,每组都只
有几个人,但是大多辅以阵法配合,往往面对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敌人也可以不落下风,至于到了混战的战场上,生存能力更是高的惊人。
眼下的战场上就正是“陷阵营”可以很好发挥的场景之一,他们已经又化成小组游走于战场之上,抵挡人数众多的敌人,格杀落单的敌人,可以高顺很快发现,有一处地方就连“陷阵营”也真格就陷了进去,他知道那里的敌人定然异常凶悍,于是干脆自己亲身杀了过去,等到了近前,他才知道原因,这里正有一员蛮将在阵中往来冲杀。
只见这个人约有三十多岁的年纪,身高近丈,生的膀大腰圆,一生的肌肉坟起,眼见是一员猛将,再看脸上,黑黝黝的肤色衬着连鬓络腮的胡子,一双眼睛瞪的如同铜铃般,血盆大口发出阵阵怪叫声。高顺见他身上的衣物相较其他蛮人来说已经是整齐多了,头上带着铁盔,身上穿着半截胸甲,料想是蛮人的渠帅,于是挥舞手中大刀迎了上去。
其实他猜得错了一点,眼前的人不是渠帅而是蛮王孟获。孟获有一个十分奇怪的出身,他的祖上是南蛮与汉人的混血,因此改姓汉姓,他最初崭露头角是因为自己过人的体力,在蛮族中,勇士都是受到推崇的一类人,可是他在作为受族人爱戴的勇士以后,却做了一件非常让人难以
理解的事情,竟然拜当地的汉人为师,学习礼法经学,到最后,虽然他的衣冠还可以表明他蛮人的身份,可是言语举止无不让人误会他是一个饱学的汉人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