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他们这群纨绔,其实与李忘忧一般,这些时日也早已被薛延陀人给追得心烦意乱,憋屈不已。由其那些该死的狼骑日夜骚扰,更是让人火冒三丈。
听完李忘忧的打算后,众人倒也没有再犹豫,全都摩拳擦掌兴奋起来。
“子忧此言言之有理!干他娘的!直娘贼,追了我等那么长时日,该是让夷男那混蛋尝尝我等厉害了!”
“没错,特娘的,被人撵了上千里路,老子早就受够了!彼其娘之!”
“对,如今我等有上万兵力,便与夷男那老家伙斗上一斗!”
一旁的薛仁贵毫不犹豫,双手抱拳躬身行礼:“大王,若是信得过末将,末将愿率领麾下将士为前锋,愿为大王效死!”
“愿为大王效死!”其余几名校尉,虽然觉得李忘忧等人实在疯狂,但这种时候却也说不得其他话,只能跟着薛仁贵抱拳请战。
李忘忧仰头大笑:“哈哈,这是自然,孤敢在此与夷男决战,也正是因为有薛校尉相助!此战能否取胜,全看薛校尉了!”
薛仁贵乃是唐初不可多得的猛将,贞观十七年投身军伍,跟随李二远征辽东,初战便立下大功。
史书描述,薛仁贵身着白衣,手持戟枪,腰挎双弓,大呼冲阵,所向无敌,高句丽军望之披靡!
三十岁的薛仁贵都这般勇武,难道二十岁的薛仁贵就办不到?
要击溃薛延陀大军,关键便在于袭击下马骑兵阵的后军马队。只要击溃了薛延陀的马队,让薛延陀骑兵变成瘸子,那即便是以少打多,李忘忧也丝毫不怵。
之前他的麾下只有两千马军,而且没有猛将率领,他想袭击薛延陀人的后军马队,却也难以办到。
谁成想,历史的小翅膀扇动两下,居然因为一本《三国演义》,便让薛仁贵提前十多年投军,而且恰好率领唐军来援。
这自然给了李忘忧极大的信心。
他准备将自己麾下两千马军,以及来援的五六千唐骑,全部交予薛仁贵指挥。待双方大战之时,薛仁贵便领兵突然杀出,突袭薛延陀后军马队。
只要能够成功,那不消多说,十余万薛延陀大军,也不过是土鸡瓦狗尔!
李忘忧收起笑容,一脸正色肃然道:“薛仁贵听令!”
“末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