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玉人吹箫

明末屠夫 兮非可 1687 字 7个月前

玉人吹箫

当上护院个把月,杨炯又渐渐忙了起来。因为秦大公子喜欢使唤杨炯,似乎还对上脾气了。之前,秦光磊因为不能赶考的事而心情郁闷,正巧当时杨炯话说得漂亮,一时舒坦之下便吩咐管家,提携杨炯做了护院。本来,这事过后秦大公子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一次在饭桌上,又听到妹妹秦素素说起了新来的护院。秦素素的话勾起了哥哥的回忆。

“喔,是那个呆子,很有力气的,杀猪杀得又快又好,还是哥哥我让管家招进来的呢。”秦光磊边吃边回应道。

“还是大哥有眼光,我在秀楼上经常看他在练武,经常比划着两个斧头。大哥挑中这样一个护院,以后府里周全多了!”

秦素素看大哥的眼神充满赞赏与崇拜,这让秦光磊很有成就感,顿时生出了几分谈兴。

“…那个呆子,其实是个苦命的,都不知道

自己的爹是谁,因为他娘原是个妓女,嘿嘿,据说十几年前还是个头牌哩。”秦光磊说的语气,有天然的优越感,也有几分怜悯。

得知自家新护院的身世,秦素素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本来就不是书生,没想到竟然还是个娼妓之家出来的。里那些书生多好啊,哪怕不是世家大族,也会是出身清白的耕读之家,有个卖肉的娘算什么回事?一个女人,毫无廉耻,人尽可夫,还有什么脸面可言?不过想到那挺拔的身姿、矫健的动作,远远看去应该是英俊的面庞,好像又与低贱的娼妓子、杀猪汉有点不符合。那些里也没见过这种的。不过,除了和二嫂说说话以外,秦素素有着太多的时间难以打发,即使杨炯的身份落实成为杀猪汉,但练武的身影和动作看看还是可以用来打发无聊的。

既然妹妹秦素素都认可自己的眼光,这让秦光磊有些开心,觉得可以给杨炯更多的机会,于是经常使唤杨炯听差。几次下来,秦光磊觉得还挺顺手。在秦大公子看来,杨炯人呆,话不多,但做事倒挺细

致的,如果带他出门,杨炯都是大包小包背着,好多零零碎碎的东西都准备了,几乎可以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除了顺手以外,还有就是好说话。

这次,秦光磊带着杨炯去赴一个诗会。其实在以前,秦大公子文会去得多,诗会倒是去的少。因为在文会上,秦大公子可以与其他的一起研究举业,切磋制艺。相比之下,诗会的主题就不太上进了,大多谈些风花雪月。不过既然不赶考了,还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八股上干嘛?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这才对!把不能赶考的郁闷彻底丢弃,秦光磊还是比较喜欢诗会的氛围,有醇酒、有美人,若是大伙诗兴来了,说不定还会做出几首可以佐酒的好诗来。

这次的诗会定在城外的回雁峰。此时正值初冬时节,旁边的湘江水清浪白,宛若一条玉带,山上却是层林尽染,一片绚烂。衡州府的清流领袖王举人特意选了这样一个妙处来举办诗会。参加诗会的除了像秦大公子这样的衙内,大多是些无意举业的文人。

有像王举人这样屡试不第的举人或秀才,也有家资丰厚、不求闻达的书生。为了活跃诗会的气氛,王举人还特意邀请了一些清倌人,其中就有城里名声最大的潇湘楼头牌梅姑。为了请到梅姑,王举人就送了五十两的粉装钱。这还是有平时写诗唱和、交流人生的情分在哩!

梅姑的到来,让诗会的规格直接提高了一个档次,一个个顿时眼睛发光。正如某位秀才所言,没有佳人与红颜,诗会宛若没有好酒的盛宴。

“守拙兄(王举人息考之后取的别号),此次诗会,格调高雅,群贤毕至,乃我衡州府之文坛盛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