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小区里为数不多的路灯亮起,如果抬头看,偶尔还能看见汇聚在灯周围的不知是虫子还是灰尘的东西。
丁浩宇慢腾腾地往家里走,嘴上还叼着半根烟,时不时地吐一口,烟雾缭绕。
走路的时候没认真看路,他被忽然从前面蹿开的黑影吓了一跳,这才加速的心跳又马上平稳了下来。
“嘁。”丁浩宇烦躁地看了眼那只已经蹲在树后面的猫,他还以为是什么呢,不过是只猫。
小区虽然没有严令禁止,但其实是没有太多人养宠物的,毕竟这小区很老,最大的户型也就一百平方,都住着一大家子的人,哪有什么空间养宠物的,顶天了有人养个猫狗绑在楼下,也不知道这么多野猫野狗是哪来的。
丁浩宇愤愤地看了眼猫狗,心里就觉得很是不悦,他听说最近不少地方流行起养猫狗做宠物,还不是养以前最流行的什么京巴、狼狗、土猫,都是劳什子品牌猫狗,一只就得要大几千,就连什么笼子吃的,那也是样样讲究。
这些有钱人,就只知道乱花钱,有这个钱怎么不知道分点?
一肚子的不满意很快便转为了越发高涨的愤怒,丁浩宇这熊熊燃烧起的恨意,只能朝着一个地方宣泄。
捏紧手里的翻盖手机,丁浩宇便想起刚刚接的那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是家里的懒婆娘宁初夏,叫他早点回家,说是有事情,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要不是今晚正好没人约他喝酒打牌,他是绝不会听这婆娘的话早回家的。
说到家里的婆娘,丁浩宇的眼神里就只有冷漠,就像是想起了什么物件一样。
不,或许说物件还要更让他有情绪一些,毕竟这物件有价值,他还懂得舍不得,可人就不一样了。
丁浩宇结过两次婚,第一次结婚,妻子是他自己找的,同一个工厂干活的女工,别的不说,这丁浩宇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当年这英俊的模样一下折服了妻子,而后便把妻子讨回了家。
说到第一个妻子,他每回都能气到眼红脖子粗。
对方在结婚前淳朴得很,从来不舍得他多花一分钱,可婚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市侩,就知道冲着钱看,天天催着丁浩宇努力升职。
丁浩宇依旧能回想起对方眼底的那股失望、不满,以至于不屑,他就搞不懂了,女人就这么在乎钱吗?再说了,这世界上这么多比他还没钱的,怎么就只知道和有钱人比?整天就知道逼人、赶人,根本不是当年的那个贤惠女人。
再之后,就是一次酒后的暴力,丁浩宇至今回想起来,都能想起次日酒醒看到一地狼藉,还有浑身是伤的妻子时的那股心情。
惶恐、愧疚……还有隐藏在最深处的恣意,他看着妻子身上的红肿,头脑中生出的无法被磨灭的想法是:“他都忘了,原来妻子也不过是个脆弱的女人,这不听话,打到怕就是了。”当然,表面上他还是下跪求饶,流着泪请求妻子的原谅。
这之后便是情绪的起伏,每次在情绪糟糕到极限的时候,便有了可供发泄的人,丁浩宇平日里在外面的唯唯诺诺,在妻子面前只剩下昂首挺胸。
那滋味,没有享受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一个女人,就算再壮实,再胖,大多时候力气都是小的,丁浩宇心里清楚,自己可不是永远都“醉酒”,有时候是清醒地看着“醉了”的自己发狂。
这么一推,女人就会整个甩在桌子上,平日里喋喋不休的嘴,只能发出痛哭的哀嚎,那双总是带着怨气的眼睛,没一会就只剩下恐惧和绝望,那丢碗丢勺让他很不满意的手,只能无力地挡在脑袋面前,彻底地掌控,随意的破坏,那股支配欲和凌虐欲可以被发泄的感觉天知道有多幸福。
在那瞬间,他拥有这个世界,他能决定这个女人的生死。
然后……那女人跑了,丁浩宇犹然记得,那天那女人的兄长和父母气势汹汹地上了门,尤其是对方的父亲,明明都上了年纪了,可那股想和人拼命的模样还是让丁浩宇退缩了,他的命是值钱的,可不能被这么浪费――他不会承认那是胆小在作祟。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丁浩宇便只能继续这么无聊地过着日子,一直到宁初夏进入他的视线。
对方是个比前妻还要纤细的女人,和人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压得很低,猎人天生具有捕猎的能力,丁浩宇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一定好欺负,可他没想到,那女人好欺负到那程度。
了解了对方经历的丁浩宇很快打开了宁初夏的心扉,心中的猛兽蛰伏着看人,当宁初夏犹豫着向他伸出手的时候,丁浩宇笑了,这一回的他和上一回可不一样了,他不会再跪地求饶,也不必流泪道歉。
他知道,只有彻底地恐惧,才能完全地征服另一个人。
已经到了楼下,烟正好抽完,丁浩宇随手将烟头丢在地上,用力地用脚碾了碾,看着那点光完全消失。
……
宁初夏依旧坐在沙发上,茶已经喝完,只等着人来,趁着这点工夫,她再度整理了下原身和丁浩宇之间的问题。
丁浩宇和陈振海骨子里其实是一类人,但他更像是陈振海的进化版,在长久的□□里,他心里对于道德,对于正义的底线已经一点点地被抹掉。
很多被家暴的女人总是抱有期待,尤其是在丈夫打完人后会悔恨,会道歉的情况下。
可他们并不知道,家暴也是能上瘾的。
就像是吸、毒一样,人对于快感的需求,是会不断递进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不解国家要禁止大、麻的原因之一。
所谓的入门毒、品,几乎无瘾只是个骗局,现实里连戒掉饮料、戒烟都做不到的人,怎么会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有这样的自制力。
而家暴和这些不同的是,只要你能瞒天过海,它不会让你付出任何的代价,于是便会控制不住地索取、再索取。
宁初夏有了原身一辈子的经历,饶是她这样自认胆子大,无所畏惧的人,想起那些被家暴的灰色经历都会不寒而栗。
被精神、身体□□过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不会求救和反抗的,事实上他们也基本没有反抗的能力,因为施暴的人懂得去挑选猎物。
人天生具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反抗,会带来更加可怕的暴力,而顺从,则会减少受到的伤害,这怎么选,谁都会有答案。
不少人,包括宁初夏自己,曾经都是困惑的,饱受暴力的人,都有自杀的勇气了,为什么没勇气在自杀前反抗一次,伤害别人一次?
可现在她明白了。
自杀的人,不是有了自杀的勇气,而是他们害怕接下来要遭受的一切,害怕到宁可放弃自己的生命。
他们根本不是怀揣着大家所想象的那份勇气,迎接着死亡的到来。
而是“幸福”又绝望地,等待着自己唯一能抓住的解脱。
所谓的反抗,才需要勇气,他们大多是没有勇气的,被逼着放弃一切的“胆小鬼”,而这也是他们能做的唯一事情。
宁初夏当时就想起当年出现在自己节目调解室的几个人,天知道那时候的她有多恨铁不成钢,她甚至都想要出钱帮这些人离开痛苦的环境了,可是这些人居然还做出了她那时候看起来“不争气”的决定――“你们帮忙说说他/她吧,改了就好。”
这哪是不争气呢?只是他们被迫过惯了这样的日子,已经不懂什么叫做“正常的幸福”了,痛苦地和对方缠绕在一起生长,每一根枝条深陷在血肉里,分开以后会有美好的未来的,可分开可能会很痛,也可能会死,他们茫然地只懂得说“松开一点”。
丁浩宇的上一个妻子,便一直对丁浩宇抱有期待,如果不是她回家被父母发现身上的痕迹的话,她估计都不能离开。
像是这样深陷在泥潭里的人,你必须得让他们清楚地知道,再待下去,只会死,再让他们看看外面的阳光,外面的坦途,然后坚定地伸出一根长长的木棍,等他们抓住后将他们拉上来。
丁浩宇的前妻,是被家里人点醒的,最亲近的亲人的帮助,让她醒悟过来。
而原身,则是用了生命的代价才明白。
铁门哐当地传来了被敲打的声音,房子的门铃坏了,每次丁浩宇要进家门便是这么敲门,如果原身开得晚了,这还会被打一顿。
坐在旁边的李婶有些紧张地看着宁初夏,她就住在丁家隔壁楼,小区的隔音这么差,要说没听见肯定是假的,可这不是别人家的家事吗?她也不好管不是,谁知道今天宁初夏会在他们家吃饭的时候上了他们家的门。
李婶咽了口口水,这宁初夏着实有些大方,居然出了整整一千五百块,这一千五百块什么也不要求,就求了三件事。
一是今晚陪着她,让她能和丈夫把离婚谈好。
二是如果她和丈夫谈好了,就派人在丁家陪着丁浩宇过夜,监督他明早陪她去把离婚给办了。
三是离婚一办好送她离开。
李婶家统共有四个的儿子,最大的孙子今年都十三了,最小的儿子还没讨老婆,事实上熟悉她家情况的人都知道,李婶还送了两个儿子给别人,否则根本就养不起。
他们家的人也算是勤劳肯干,可这不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吗?再加上之前丈夫生病,住院就花了不少,这给儿子讨媳妇也要钱,大家只消一问,就知道李婶家情况一般,根本没法给儿子买房,已经结婚的三个儿子婆家一知道这个情况,都要了不少钱给女儿傍身,所以至今为止,李家人还都是住在对门的两套房子里,一套是李家自己有的,另一套则是租来的。
李婶一听宁初夏的请求,当即就有些犹豫,她当然缺钱,这一千都能付对面那套房子的房租了,正当她犹豫的时候,宁初夏当机立断又加了五百。
“李婶,你比我还了解丁浩宇,他除了对老婆发火以外,他敢对外人发火吗?”宁初夏当时特地穿了原身不穿的短袖,露出来的胳膊上的伤痕能让李婶为之头皮发麻。
她微低着头,有些凌乱的头发散落在两周,声音幽幽:“李婶,我撑不下去了,你要是不帮我,我也只能去死了,到时候您要是还记得我,就给我烧张纸吧。”
宁初夏微垂着眉眼看着李婶,眼神里是绝望后的决然,那股不惜一切的模样谁都能看出来:“我就是死,我也不想做他老婆了,你要是能救我一命,这大恩大德,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
说实话,李婶是被吓着了,她总觉得宁初夏那状态不对,在她看来,这宁初夏说想死不是开玩笑的,她这都想死了,万一做点什么呢?
她怎么就觉得这话里有点威胁的味道呢?李婶多少有些心虚,毕竟宁初夏和丁浩宇上个老婆被打的时候,那都是求救过的,被打得厉害的时候,周边的邻居都被叫过名字,不过谁都没有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