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拉贝尔是被一通电话从沃尔顿酒店的总统套房中的大床上催醒的。
当她听到高军又被警察带到局里的视乎,mmp都快要脱口而出了,气的愣是连骂了好几声,但也是无可奈何,只能带着同僚火急火燎的赶到纽约市警察局。
她刚一进去,就十分有气场的将自己的律师证掏出来,对着接警员说,“警官,我要见我的当事人。”
要说美国警察最讨厌谁?
那首先是议会那帮杂碎政客,因为他们始终在督促着削减警察部门的开支,第二嘛,就是这帮律师了,他们是有钱人的走狗,最喜欢把政府部门按在地上摩擦起火,但你又不得不展现出自己的高素质,免得被这帮吊毛给抓住痛脚。
接警员将米拉贝尔等人带到上一级办公室,反正交给领导就行。
那是个黑人警监,看着手里的资料,斜着眼看了下米拉贝尔,双手交叉,“女士,恐怕你们无法带他走。”
“hy?”
“他们没有持枪证,非法持有危险武器,这在美国是不允许的!”黑人警监敲着桌子说。
“可你们警察十分的无能,无法保证我当事人的安全,要不然,需要带枪上街吗?而且,主观起因是凶手想要杀害当事人,难道美国法律规定要站着等死吗?”
米拉贝尔率先开炮,那嗓门还往上提了点,就连门外的警察们都听得一清二楚,更过分的是,随行人员从口袋里掏出录音器,睁大光明的放在桌子上。
律师=有文化的流氓!
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他们擅长于颠倒黑白,当然,这是他们的工作。
但米拉贝尔这话帽子扣得有点太大了,黑人警监这这手一抖,把笔碰掉在了地上,他赶紧弯下腰将钢笔捡起来,面色不渝的对米拉贝尔说,“女士,你这是在怀疑我们的工作性。”
“不,我这不是怀疑,是事实,我想中餐馆的监控已经说明了一切,我的当事人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己的还击,他这是正规合法的自卫,我要求立即释放我雇主的自由。”
黑人警监脸都气白了,就他进退两难的时候,桌子上的办公电话突然一震,他接起来,就道了声,“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