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小小的研究一下!

我自蛮荒来 听水心跳 1470 字 6个月前

而血液爱好者一词,更是让他彻底放弃和平手段,心中决定,今天不惜代价,也要把林城变成血奴。

而就在他准备动手的时候,却见林城突然抬起头,饶有兴趣的道:

“对了,我想到一个问题,你们吸血鬼的血和普通精血,有区别吗?”

“嗯?”拉莫斯楞了一下。

可不等他反应过来,却见一道鬼魅一般的身形,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刺啦!”

宛若布帛被撕裂一般的声响。

在李慕云难以置信的目光当中,林城一步便跨到了拉莫斯身后。

只是轻轻的一扯,这位妖异的血族贵族,一支蝠翼便已经被撕扯了下来!

“啊——”

拉莫斯只感觉一股钻心的痛苦传来,当场哀嚎起来。

但他也不愧是胆敢只身入华夏的异类,身形猛地一阵变换,拉开了七八米的距离,强忍着痛苦大叫:“你…你到底是谁?”

“你进门之后,叫了我无数次名字,竟然还不知道我是谁?”

林城却是眼都不抬,就上下打量着手上的这支蝠翼,平淡的道。

这蝠翼并非鲜血化成,而是类似真正的动物肢体,看似薄如纸张,却十分的坚韧,林城甚至用了三分力,才从拉莫斯身上扯下来。

“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教授吗?”

拉莫斯神色阴晴不定,旋即却是忽地脸色大变,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道:“林城

...你...你不会是那个林城吧?!”

他虽然自以为精通汉语,但全世界最难学的语言,哪里是他一个外国佬可以参透的。

林晨、林成、林程...

而且华夏的人口实在是太恐怖了,他根本不可能把一个普通学者,和威震整个地下国际杀手界的至强华夏少年联系到一起啊。

毕竟那一位可是杀了谢天峰,又连灭上百位超级杀手的存在。

而念头到这,拉莫斯哪里还敢要什么方法,第一个念头就是立即逃。

可看到林城已经放下蝠翼,将淡漠的目光投了过来,拉莫斯头皮一阵发麻,知道已经

晚了,只能挤出一丝笑容道:“林先生,我是来自十三氏族之一何塞的嫡系,你如果杀了我,就是在挑衅这个拥有血裔亲王的恐怖存在....”

“是吗?不过我正愁只有你一个标本,对照实验不好做呢。”林城闻言却是笑了笑。

他一边说着,一边放下蝠翼,目光再次投向了这位何塞的血族子爵,一步直接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