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改 第0042章 巫毒沼泽

圣光 通吃道人 1177 字 9个月前

说来说去,口里说的是为部落而战,实际还是生存的问题。周青峰问道:“阴影,你有什么主意吗?”

“没有”‘阴影’答道,“你可以选择逃离黑森林,也可以选择挑战马格鲁部落,甚至向地精投靠也行。在我看来,这都是生存的道路。有我帮助,你在哪里都可以出人头地。”

周青峰才不要投靠又丑又臭的地精。他向托德问道:“我们现在该去哪里?总得找个落脚点吧?否则等那些地精漫山遍野的跑出来,我们就真的就不用跑了。”

托德挠挠头,他最怕的是饿肚子,其次讨厌地精。现在白鸦营地去不得,那就只能再找个人类定居点。“嗯......,公主殿下不是让我们去巫毒沼泽么?不过那里......”

“那里怎么了?”

“那里比较乱。”

‘巫毒沼泽’的地名就没法给人好印象。可两人都快成丧家之犬了,还在乎什么乱点?周青峰让托德领路,两人回去找到马匹,连夜转向黑森林里有名的恐怖地带。

森林里的环境千奇百怪。大部分是林地,其间夹杂着河谷和山岭,此外还包括腐烂发臭的沼泽。

平静的沼泽中总是附带一层白色的雾气,横七竖八的烂木头在雾气中若隐若现。若是有人不小心踏入其中,沼泽的烂泥便会缓慢而不可逆转的将其吞噬。

这种吞噬是一种极大的心理折磨,其过程往往持续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受害者从没入脚踝到淹没腰际,再到只剩脖颈,任何挣扎和呼救都不会改变死亡的命运。

那怕是实力不俗的冒险者,面对黑森林的沼泽也极为恐惧。因为沼泽中不但有粘稠的烂泥,还有可怕的怪物。

比如某些指头大小的食腐幼虫。它们平时藏身泥沼,一动不动。可若是察觉动静,便会群聚而至,咬破受害者的皮肤,钻进其体内。

这种虫子不喜欢新鲜血肉,反而会释放毒液,加速肢体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