篱笆外的菜畦里,沈秀弯着腰,一把一把掐着新嫩鲜绿的豌豆尖。四月的豌豆尖最最适口,煮进汤面里,烫暖锅吃,脆嫩鲜美,只叫人好吃得停不下嘴。
她掐着豌豆苗,转头去望篱笆内。篱笆里,水池边,谢扶光坐在边上,在剥豆角。
他的长发并未像以前那样,全部束在红玛瑙发冠里,束成高马尾。而是半披半束,红色发带微拢住一层发丝,垂在肩后。
长发如流云泻地,耳垂沾染着光,似若珍珠。
他剥着豆角,动作细致,轻柔,优雅,举手投足都在发光。
扶光,扶桑之光,意为日光也,他就像日光一样,闪闪发光,夺目耀眼。他这名字改得极好,与他十分相衬,好似这名字原本就应该是他的。
想起他原本的名字,她呸了声。原良谦这个畜牲,给自己亲生孩子取名为“厌。”
他这人,好像喜欢她,就会把她当做一切,认为她什么都是对的,一些行事以她为宗旨。这种纯粹的热烈赤诚,真真叫她招架不住。
“啵!”她没忍住,不禁捧起他的脸,用力一口亲在他脸上。
他低下脸,示意她再亲一下。她笑吟吟,又用力亲一口。他也在她脸上用力亲了几口,接着又吻到了她的嘴角。
再一次被亲得喘不过气来,沈秀遭受不住了,“回屋烧饭去!”
午时,谢扶光用豌豆尖烫了暖锅子。他把烫好的菜放到沈秀碗里。沈秀吃了,立刻竖起大拇指,不吝赞赏:“好吃!你的手艺真好!”
沈秀吃得肚皮圆滚,午睡去了。谢扶光坐在床边给她按摩。
她催促他,“不用了,你去睡。”
“马上。”
舒舒服服的按摩里,沈秀困意浓重,长睫耷拉下去。
平日里,午睡沈秀要睡半个时辰。今日她做了梦,提前醒来。
“扶光?”
谢扶光没在屋子里。外面也没有。她不晓得他去了哪里。
她坐在屋檐下,托腮等他。下午的日光爬上她指尖,温暖氲人。她用指尖轻轻拨弄着空气里的日光,久等谢扶光等不来,渐渐地,温暖氲人的日光让她觉得烦躁起来。
谢扶光到哪里去了?为何还不回来?她蹙眉,远望篱笆之外。
她想见他,想迫切地知道他在何处。想念与担忧,逐渐发酵成一种焦虑。她起身,在屋檐来回下踱步。
想见他。想见他。想见他。她越踱步,越焦躁。于是她出门寻他而去。
“多春妹,你有没有看到谢扶光?”
多春妹摇摇头,“没有。”
“多谢。”
“阿奶,您看见谢扶光了吗?”
“不曾看见。”
“谢谢阿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