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名为多梅甘尔,后世称我为叛神者,然,只有你能知道我的深意,”读到这里以后西泽愣了一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多梅甘尔知道来的人会是自己,还是他知道能来到这里的人肯定就知道轮亥的黑暗历史?
“如你所见,这里就是吾的世界,第一层为荒原,是漆泽国塞万城建立之前的模样,”多梅甘尔似乎也有些慨然,“而原本的塞万城,则是吾的家乡。”
西泽愣住。
塞万城建立之前的那片土地,是多梅甘尔的家乡?
“荒原,无尽的荒原,吾和吾的族人生活在这样充斥着废墟的荒原里,不知道在混沌时代之前这里的人做错了什么,吾只知道当吾和吾的部族跨过北海来到这片土地时,那些废墟里还有上个时代残存的痕迹,白骨骷髅,干涸的水井,干裂的河床,一切都是有人曾经生活过的痕迹,但这里就是毁灭了,”多梅甘尔写着,“吾和吾的部族就这样生存着,那是混沌时代,能有一片土地苟活已经是万幸,但吾没想到即使是如此,吾和吾的部族也有消亡的一——”
他沉重地写道:“利维坦!”
“利维坦毁灭了吾的部族,只有吾侥幸活了下来,从那时起吾就在渴望力量,所以当轮亥神降临之时,吾最先信任了他们,紧接着,吾成为了被受洗者,”多梅甘尔写道,“吾其实在魔法这条道路上根本就没有多少赋,只是在那次洗礼之后,脑海里自然而然地冒出来了那些东西,于是吾明白了,轮亥只是需要吾来成为一个榜样,让更多的人类信任,但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吾与轮亥互相利用,吾一度以为这样下去就是吾的一生,直到吾遇见了那个人,伦瑟·迈尔斯。”
西泽心想自家亲爹怎么哪都能看见他的影子。
“一开始只是一次偶遇,但日后吾才明白,那是一次早有预谋的邂逅,文科威尔和伦瑟,还有米......这里被什么东西抹去了,看不清楚,”西泽皱了皱眉,继续读道,“他们是洞悉了真相的人,自那以后,吾就明白了一切,并暗中修习伦瑟授予吾的炼金之术。”
原来多梅甘尔的背叛是亲爹策反的啊!
西泽沉沉地叹气心想自家亲爹怎么这么神仙,莎尔则连忙督促道:“继续读下去啊,我还要听。”
“在修习炼金之术的过程中吾也逐渐发现了魔法的缺点,魔法虽然简单易学,但到底,魔法是有尽头的,四阶属于大魔法师,五阶属于中阶大魔法师,六阶这种以禁咒代称的魔法,则只有贤者能释放出来,而在贤者之后呢?吾为贤者,但贤者之力仅仅是对魔力的掌控达到了极致,贤者拥有毁灭地的力量,但更重要的却是这种魔力如血液般自由的掌控力,在自己的领域范围内,谁生谁死,皆如你所愿,但是魔法到此为止,这就是尽头,”多梅甘尔这么写着,好像在他的思维里完全就没有其他饶一生最多也就达到高阶魔法师的概念,“贤者会死,会被杀死,会老死,就连轮亥也帮不了他们,但炼金术和机械没有极限,炼金术充斥了人类的可能性,因为人类是在不断向前推进的,而魔法是早已被轮亥定好的,所以轮亥恐惧炼金术,教团大举推广魔法,就是为了消除炼金术和机械的可能性,黑月装甲和人造神计划都是足以弑杀神明的存在,这是魔法永远做不到的,因为在魔法的概念中就没有强大到足以对抗诸神的概念,但是,诸神是会死的,诸神死后,便会化作贤者之石,这种珍宝,吾也拿到了几分。”
莎尔听到这里,表情渐渐凝固了,似乎想起了某些东西。
“而吾多梅甘尔,乃炼金之术的巅峰,以贤者之石加持,从而达到不死不灭境界的存在!”
多梅甘尔写道。
“在炼金术的尽头,吾即为不死者,吾友伦瑟拿走了提古拉斯,并与吾立下了三十年的约定,在三十年后,他会做足一切准备,直至吾等可以掀翻教团,掀翻轮亥,而一切的关键就在于你,入棺者。”
他写道:“你是炼金时代最后的人体实验者,你的身上蕴含着吾等智慧的结晶,提古拉斯伴与你的身侧,贤者之石也为你所用,如今你差的只是一股力量!”
西泽换了姿势,看向这段话的最后一句——
“吾的一切,就此转交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