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能联系上那个店主吗?”姜若问,“虽然二十年了......但也许她对那一天还有印象?”毕竟那天有一个小女孩哭唧唧离家出走赖在她的店里。
“啊,”周周忽然笑了,“可以的啊。”
姜若:“你笑什么?”
周周:“我突然想起,当年,店主姐姐是我爸爸的外遇对象来着。”
这下姜若也笑了,笑完又道歉:“对不起。”取笑别人家里的事好像是不太厚道。
“你尽管笑吧,”周周说,“我也觉得我父母简直是混合双打界的神人。”
但是姜若却忽然敛了笑:“后来呢?”
“什么后来?”
“你认出了王磐。那后来呢?”
周周默了一会儿,也许是很久,然后才轻轻地说,“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从来不曾宣之于口的事。
十二岁对很多小孩子大约都是个重要的年份。这是小升初的年份。在孩子的心目中,成为中学生,某种意义上就是成为“大人”。当然那都是幻觉。
周周倒没有多少成长的雀跃,她关心的是升了初中就可以住校了,然后她就可以不用每天陪着父母重复那些家庭和睦父慈子孝的虚假的表演。她住校了,父母就可以离婚了,也就不用再把“我们都是为了你”挂在嘴边。真好,周周想,你们终于自由了。
彼时她没有想到,和那些别说上了初中就是上了大学还是一样幼稚的小孩子不同,她真的将要在这一年告别所有的天真,成为“大人”。她将要面对作为大人才会承担的责任,和其中的悲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