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人提着行李箱来报道的,负责接待我的人是我新班级的班长,提摩西·德雷克。他看上去是个挺友善的人,但就是老跟带着面具似的,随时都绷得很紧。他也不觉着累。

提摩西——他让我称呼他为提姆——告诉我,我的新班级号是四班。

我有点好奇的问他:“这所学校不给学生们分系别吗?”

我刚路过那一长排教室的时候,发现这里只有班号之分,什么样的同学都混在一起念书,感觉乱糟糟的,一点调理也没有。和我以前的学校完全不一样,我们那里把学生分成好几个系因材施教,比如说当时我就读的‘天赋人类’系班牌是黄色的、彼得所在的’后天变异‘系班牌是绿色的。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个’特殊训练‘系,虽然我没有朋友在那个系读书,但我知道,他们的班牌是红色的。分别对应不同的系,教授我们的老师也不一样,比如我们系的泽维尔教授和兰谢尔先生,比如彼得他们系的班纳博士,再比如‘特殊训练’系的斯塔克先生、罗杰斯先生和罗曼诺夫小姐,他们各自擅长的东西都不一样,就像我们这些学生的能力也都不一样。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提姆,提姆想了想,回答我说:“但我们学校一直以来都是混合教学,这样包容性更强,也便于让我们结识多样化的朋友。”

“好吧。”我无话可反驳了。

他领着我见了我的新班主任布鲁斯·韦恩先生,还有助教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先生。他们和我想象的十分不一样,韦恩先生给我一种高高在上的大总裁即视感,而潘尼沃斯先生比起儒雅的教授更像是无所不能的英式管家。

咳,我瞎说的,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韦恩先生递给了我一张课表,然后告诉了我宿舍的位置。在我前往宿舍的路上碰到了据说是我同班同学的理查德·格雷森和芭芭拉·戈登。芭芭拉的姓氏我熟啊,这不是和警察局的戈登局长一个姓嘛。格雷森我就不知道了。

他们热情的说要帮我搬行李,我感到有点儿手足无措,拒绝也不是,不拒绝更不是。但芭芭拉告诉我她就是我的新室友,叫我不要和她见外;而理查德是她的男朋友,他们让我叫他迪克——这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我一下子就认识了三个新同学,收拾好东西之后,我就跟着他们去了班里。我刚好能赶上下一节课,课表上写的是‘格斗基础’,授课老师是班主任韦恩先生。

提姆帮我指了指我的座位,是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那张双人桌。在我走过去之前,我发现那里已经坐了一个男孩子了。

啊——新同桌。我在心里想。在纽约的时候,我的同桌一直是旺达,那么多年都从来没有换过。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跟男生坐同桌,我不免有点紧张。

在我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正用手撑着下巴,看着窗外那棵半秃不秃的树上飞过的大群麻雀。我盯着他黑色的后脑勺儿看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这真是个漂亮的后脑勺儿。他看上去块头挺大的,比彼得和皮特罗都大上一圈,校服衬衫的袖子随意卷到了手肘的位置,露出修长结实的小臂,肌肉线条分布的特别好看,有种藏不住的力量美。

提姆打断了我的神游:“这是杰森,你的新同桌。他——呃,他的脾气可能有点不好,但本质上是个好人,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相处。”

说这段话的时候,提姆的脸上分明就写了清清楚楚的‘自求多福’几个大字。他的眼神有点儿同情,我下意识想到了昨天晚上我刚看的那部电影。

《十三号星期五》,里面的主人公也叫杰森。我倒是不怎么怕恐怖片,但万一现实中的杰森和电影里的杰森一样的话,那我就完蛋了。

上帝保佑我。我在胸口画了个十字,做好了心理准备之后,就向我的位置走了过去,拉开椅子。

“你好,我是今天转学来的新同学,很高兴认识你。”

我先发制人,主动和他打了招呼。据说主动散发友善的人往往更能让人感到亲切,我还挺想和新同桌打好关系的。

那个男孩回过头来,光坐着就比我高出了小半个头脑袋,想要对上他的眼睛,我不得不稍微抬起一点下巴。

他的脸慢慢转过来,我愣住了。

我的新同桌长得可太好看了,他怎么这么好看呢?黑头发,蓝眼睛,带着一点哥特式味道的长相,怎么看怎么是我最喜欢的类型。骨骼深邃、棱角分明,帅得个人风格浓郁,辨识感强,别人想模仿都模仿不来。就像是走‘坏男孩’路线的欧洲男模,但是比那些男模又多了一种难以磨平的侵略感,让人无法忽视他。

我没忍住,抖了一下,但依旧觉得和这人当同桌血赚不亏——帅哥啊,谁不喜欢?每天光看着就觉得世界都亮起来了。

帅哥看我一直盯着他看,挑了一下眉毛。这个动作带着点儿痞气,被他做的特别好看。我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好像一只蒸锅里的虾。他大概觉得我这副模样挺好玩儿的,漫不经心弯了一下嘴角。

“杰森·托德。你叫什么名字?”

我望着那双像结冰的海面似的蓝的透彻的眼珠子,既干净又冷冽,里头只盛着我一个人的影子。我的心里“咯噔”一下,脑子里的警报器拼了命的响起来,嚯,那架势,气吞山河的。

虽然我的新同桌不是杀人狂,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完蛋了。

——我对他一见钟情。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