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量子影业】的“视察”,花去了罗杰整整两天的时间。
刚刚回到伯班克,【量子娱乐】的办公大楼,还没回到办公室,罗杰就收到了一个好消息。
费城的谈判团队,经过一个多月的谈判,终于和康卡斯特达成了一份初步的协议。
当然,这仅仅只是初步协议,只是定下了一个大体的框架,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填充。
但签下包含了股权置换以及多项战略合作条款的协议,【量子娱乐】与康卡斯特的“结盟”,也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协议已经用传真发回了【量子娱乐】,只需要罗杰签字即可生效。
罗杰顾不上回办公室,直接拿着协议,急匆匆地跑到【量子娱乐】的法务部门,找到豪斯曼律师。
这份涉及数十亿美元,在未来可能涉及数百亿美元的协议,虽然已经经由谈判团队的十几位律师审核过一次。
但对于这个级别的合作来说,再怎么小心谨慎,也是不嫌过分的。
“协议的条款没有大的问题。”
豪斯曼-基恩粗略地翻看了一遍,又说道:“但是要真正确认没有任何陷阱,我需要查阅一些资料,这可能要花费……两天左右的时间。”
豪斯曼-基恩犹豫了片刻,才报出两天这个期限。
尽管这只是一份相对“简单”的合作协议,但合约中的条款却是多达上千条,厚度有近百页。
想要在两天之内对这份合约完成审核,确认没有什么“陷阱条款”之类的问题,这个工作量可不低。
不过,就和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律师一样,豪斯曼-基恩从来都不会害怕工作累,只怕没活干。
律师的高收入,是建立在有足够多的委托的前提下的。
有活干,才有收入。
而想要接到委托,除了建立客户关系、证明自己的能力之外,工作的态度也是很重要的。
都是要找一个律师,在能力和收费没有明显差距的情况下,别人为什么不找一个工作态度更认真、效率更高的律师?
当然,豪斯曼-基恩已经和罗杰合作了超过十年,只要不出现什么过于离谱的问题,以罗杰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在律师这个重要的“伙伴”换人的。
但这并不会成为豪斯曼-基恩对工作松懈的理由。
“你复印一份拿去审核吧。”
罗杰点了点头,又说道:“我也需要看看我们的谈判团队交了一份怎样的答卷。”
罗杰一拿到传真,直接就送到了豪斯曼-基恩这里来,还没来得及细看。
和以往的大多数谈判一样,对于这次和康卡斯特的谈判,罗杰只是划定了几条“底线”,至于其它的细节,就任由谈判团队去进行发挥。
留下了一份合约的复印件之后,罗杰就带着合同回到办公室,仔细阅读起来。
这份合约严格说起来,应该是【量子娱乐】与康卡斯特确定“战略合作关系”的“主体协议”。
合约中,大致确定了双方的合作领域、合作模式,以及彼此之间的义务和权利,但却缺失了很多细节上的东西。
最重要的部分,是双方进行的股权置换。
按照康卡斯特一千亿美元、【量子娱乐】两百五十亿美元的估值,双方各自增发价值五十亿美元的股份并进行交换。
也就是说,在股份交换之后,康卡斯特握有【量子娱乐】六分之一的股份,而【量子娱乐】则持有康卡斯特二十一分之一,约合百分之四点七的股份。
同时,在这笔交易达成之时,康卡斯特以一半现金、一半媒体渠道资源的形式,向【量子娱乐】提供总价值二十亿美元的“援助”。
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交换的股份有五年的“冻结期”,期间只享受分成和相应的股东权利,但不得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