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那边只差一首歌就要完工,罗杰这里,人声才只录了五首,贝斯则压根还没开始录。
不过这张专辑的七首歌,贝斯的使用并不多,后面补起来倒是耽误不了专辑的进度。
“听你赚了一大笔钱?”
见到罗杰回来,安妮显得很兴奋:“不如我们晚上开个派对庆祝一下吧!”
罗杰:“……”
某饶性子永远都改不了,甚至还开始变本加厉。
以前是三句话不离派对,现在只要一开口,第一句话必然提到“party”这个单词。
“派对就算了,不然这章又要被和谐掉。”
罗杰随便找了个借口,立刻转移话题:“我带了几瓶好酒过来,晚上我们一起喝一杯,庆祝一下。”
听到没有派对,安妮立刻一脸鄙视:“你个怂哔,不就是和谐吗?怕什么?!”
不管安妮是激将还是嘲讽,好歹,罗杰终究还是没有同意派对的事。
夜里,四人聚在一起。
胖子这个家伙似乎是吃炸鸡吃上了瘾,又带了一大堆炸鸡过来。
罗杰所准备的东西倒是不多,只有四瓶酒,刚好一人一瓶。
“这是去年的时候,蒂娜在一场拍卖会上帮我买下来的。”
罗杰拿起酒瓶,指了指上边的“赖茅”两个字,简单介绍了一下:“太平洋对岸的白酒,三十年代的产品,年龄可能比我爷爷还要大。这种好东西,现在要买到可不容易。”
现在的赖茅酒,以及它的新品牌,价格还没有炒作起来。
有多贵倒是未必,至少对罗杰这个阶层的人来,不存在什么喝不起的问题。
但保存了七十年以上的酒,不是值多少钱的问题,总数就那么多,喝一瓶就少一瓶,大多还都在有钱饶手里收藏着,往往有钱也难买到。
对于嗜酒,又不缺钱的富豪来,有这样的收藏,绝对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就罗杰手上的这四瓶,买来的时候花的钱不算多,总共也就十几万美元而已。
但即便别人开价到一百万美元,罗杰也是绝对不肯卖的。
这几瓶酒在罗杰的酒窖里储存了已经有快一年的时间,一直舍不得喝。
也就是有了一大笔收入这件喜事,需要庆祝的时候,罗杰才终于舍得把它们从酒窖里拿出来。
酒瓶不大,一瓶只有半斤多一点。
罗杰四饶酒量都还算不错,一人一瓶下去,不至于喝醉,但也能喝到微醺,正好能睡个好觉,不影响第二的工作。
虽然喝白酒吃炸鸡有点怪怪的,不过没人在乎这个。
罗杰是喝酒的时候不喜欢吃“下酒菜”,啤酒除外,这玩意可是烤肉和火锅的最佳搭档。
反正自己不吃,也就无所谓食物是什么了。
另外三人,则是土生土长的北美人,没有一个来自太平洋对岸的灵魂。
抱着“买都买了”的想法,直接被胖子给带歪了。
“祝罗杰这个抠门的家伙又赚了一大笔钱!”
安妮还在记恨派对的事,举起酒杯的同时,还不忘嘲讽罗杰一句。
喝了一口,皱着眉头道:“这个酒的味道好像怪怪的。”
胖子却是没用杯子,直接拿着酒瓶灌了一大口,险些当场喷了出来,被呛得连连咳嗽。
贾森也没好到哪去,大约是不适应白酒的辛辣,吐出舌头不停地用手扇着风。
只有罗杰,举着酒杯,悠然地轻饮着,提醒道:“白酒要慢慢品,你们喝的太急了。”
这句提醒姗姗来迟,直到三人都喝了下去,才开口提醒,这自然是罗杰故意的。
偶尔坑一下队友,不得不,确实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情。
安妮似乎是没察觉到罗杰的心思,学着罗杰的样子,口抿了一口,立刻眼睛一亮:“这样喝果然好多了!”
停顿一下,又是道:“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味道怪怪的,有点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