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挖角失败,竞争对手为了安抚自家旗下的明星,也不得不提高待遇,也就增加了经营成本,减少了收入。
就算是最坏的情况,最起码也削弱了对手,怎么都算不上亏。
当然,如果每个唱片公司都这么做,在恶性竞争之下,受到损失的是所有的唱片公司。
为了防止这样的局面出现,早在几十年前的大唱片厂时代,就通过法律和“行业惯例”两个角度,限制了这种恶意挖角的手段,使得“挖角”这一招,不可能作为常规武器来使用。
当然,只要唱片业,或者说娱乐行业还存在,挖角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能彻底禁绝的。
法律和行规所限制的,仅仅只是恶意挖角,而不是正常的商业竞争。
华纳的动作,至少到目前为止,都还在正常的商业手段之内,不算出格。
事实上,以华纳的底气,真要对付mad唱片,也根本不需要任何出格的手段,用硬实力碾压过去就足以。
根据卢西恩-格兰奇的判断,华纳这么做,更多的还是看mad唱片发展的势头太快,顺手打压一下,免得养虎为患,弄出个强力的竞争对手出来。
成了最好,若是打压不成,华纳也未必真的有多在乎。
以华纳唱片的体量,就算mad唱片再顺风顺水的发展上十年,也未必够资格成为华纳的竞争对手,顶多威胁到旗下的子厂牌罢了。
罗杰想了一会,认同了卢西恩-格兰奇的观点。
确实,华纳唱片在和环球的竞争之中处于劣势,但在四大巨头之中,华纳的市场占有率仍然排在第二位,远超emi和索尼-贝斯塔曼。
而mad唱片呢?
别说和四大巨头相比,就连rca这种一线大厂,市值起码都相当于mad唱片的十倍以上,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
再能赚钱的小公司,也只是小公司而已。
唱片业内,终究是以市场占有率来说话的。
“【ac-130】的唱片合约……”
罗杰心里权衡着得失。
这支乐队的唱片合约距离到期还有好几年的时间,但从这几个月的情况来看,续约谈判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ac-130】乐队的唱片合约要到2009年才过期,但当初那份收入七三开、版权九一开的合约,明显已经配不上达到了准一线级别的【ac-130】。
嗯,【ac-130】乐队是三和一,mad唱片是七和九。
在乐队已经明确提出更改合约条款的要求之后,如果不想反目成仇,mad唱片必然要做出让步。
虽然在娱乐圈内,明星是处于受剥削阶层,但随着明星影响力的提升,即使是被剥削,吃相也不能太过于难看,这是最起码的规则。
但究竟让步到什么程度,却是一个值得斟酌的问题。
如果付出的代价太大,反而不如抓紧现有的这份合约,榨干这支乐队的每一分潜力,然后等合约到期之后翻脸。
如果【ac-130】不愿意承受这样的压榨,也大可自己掏钱解约,或者找一个肯为他们付出违约金的下家。
这样一来,mad唱片也不会亏到哪里去。
考虑了片刻,罗杰没有立刻给出答案,反而是开口问道:“公司下一步的发展,你认为版权库和市场占有率哪一个更重要?”
“我的答案仍然是海外发行体系。”
卢西恩-格兰奇对建立自己的海外发行渠道有着极深的执念,仍然不忘推销一番这个计划。
停顿了一下,又说道:“如果二选一的话,我认为版权库比市场占有率更重要。最多不超过三年,数字唱片将会成为唱片市场的主要盈利来源。
相比于传统实体唱片的市场份额,我认为拥有一个庞大的版权库,在数字唱片渠道方面的谈判,对公司的影响更直接,也更重要。”
经营公司不是罗杰擅长的领域,但卢西恩-格兰奇的判断,却符合罗杰前世对音乐市场的了解。
在罗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全球音乐市场最大的两家,环球拥有最高的市场占有率,而索尼-贝斯塔曼则是最大的版权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