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成功的关键

摇滚教父 黑色贝斯 1335 字 9个月前

而在前世的地球上,则有几个耳熟能详的名字。

披头士、枪炮与玫瑰、齐柏林飞艇、涅乐队、平克-弗洛伊德、邦-乔维、滚石乐队、皇后乐队、ac/dc……

罗杰数了半天,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似乎这些大名鼎鼎的传奇乐队之中,并没有一支真正的朋克乐队,大多是硬摇滚和重金属乐队。

风格最为接近朋克的,应该是涅的垃圾摇滚,以及平克-弗洛伊德的迷幻摇滚,无论乐队所提倡的精神如何,至少编曲风格上勉强可以算是沾边的。

在纯正的朋克乐队之中,距离顶级最为接近的,是绿日乐队()。

在《美国白痴》专辑之后,绿日乐队一举封神,不但在商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而且横扫各大专业奖项。

但距离真正的传奇,还差了不知道多少光年的距离。

尤其是在某次演出事故之后,很快跌入低谷,虽然在罗杰重生之前的那几年又回归到人们视线之中,但却再也没能重新回到巅峰。

罗杰思考了片刻,很快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

朋克乐队所代表的精神,以及价值取向,在主流群体眼中过于极端。

当然,事实上,很多极端的金属乐队,同样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比如某乐队、某乐队以及某乐队等等。

这些风格、思想以及音乐都偏向极端化的乐队,或许会在特定的乐迷群体中大受欢迎。

但弹吉他时都要竖起中指,十句话里有十一个f词,演唱会上对着歌迷露出生殖器,这样的风格,就很难被普罗大众所接受。

想到这里,罗杰拿起笔,在笔记本上记下一个单词:“主流。”

迎合主流,未必一定能成为顶级。

但不迎合主流的乐队,却肯定不可能成为顶级。

但是改变乐队的风格,放弃朋克,却是不理智的做法,那不符合实际。

罗杰和理查森,在技术上不存在短板,完全可以适应任何一支摇滚乐队的风格。

但考虑到延续性,以及未来新成员的适应能力,朋克风格,依然是首选。

尽管罗杰也想站在舞台上,对着话筒大吼:“it’s.my.life.”或者“”

但是这样的硬摇滚风格,对于乐队的要求也更高。

无论再怎么简化,三个人肯定是不足以完成的。而找一个新成员,肯定比找两个或是更多成员,要来得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