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除了《功夫》之外,林涛的电影往往都是下限很高,但是上限却很低。
其实众所周知的事情是,那些能卖数以十亿计以上的电影,基本上后面的投资方,发行方,鸣谢方,都是密密麻麻的。
为什么?因为这些都是资源啊。
拿王逸凡的电影来说吧,其实华新也从来不可能真的吃独食。
只不过能拿到大份额的投资份额,剩下的,要么去置换一些广告位,要么去置换院线排片等等。
这么做,首先,能够大大降低宣发的成本。
真以为那些铺天盖地的广告是花钱买来的?
其实很大一部分都不是,比如说,电影需要某个渠道的广告,但是这些广告位,相当的吃紧,你想要可以,加钱呗。
否则的话,凭什么让你插队?
有些广告资源,比如电视台,比如网络上是黄金席位的广告,如果花钱当然不是拿不到,但是却需要耗费的资金也是海量的。
这个时候,拿电影的投资份额去置换,无疑是双赢的。
因为像王逸凡的电影,本身就是优质投资项目,大多数时候,你想正常投资,根本拿不到份额。
所以你得有能够给予电影便利的东西。
这样的话,才能置换到投资份额。
或许又有人会说了,林涛不也是大导演吗?
喜剧之王也不是虚的,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同样的去置换这些资源?
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实际上,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因为,首先,林涛没有足够的发行渠道,这些东西一直都被握在巨头的手中。
所以,他的电影想要发行,获得足够的资源,必须让利,而且是让出大部分的利益。
因为你不是自己人啊。
同时,置换资源的量也是有限的,而一部电影,想要做到十亿以上,那么需要的宣传资源,发行资源却是海量的。
这些资源,如果给自家的公司主投的电影的话,肯定没问题,而且价格还有折扣,但是如果给外人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这些都是要计入宣发成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