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马场。
作为南方的唯一一个牧场,城步马场,位于长沙郡、庐江郡、南部郡三郡交合之地,地广人稀,四周却又高山大石环绕,可谓是一个天然屏障马场,地理位置极为优越,每年都要向大秦提供一万到两万的马匹。
马场主名为勿,勿动的勿。
勿早年是个马奴,为楚国最为低贱的一等奴隶之一。
只因当年和熊岳等人一样,在秦军进攻之时,联合一帮狐朋狗友,将城中的中坚力量,也就是自己的主人熊泽给偷偷的杀掉,并且和城外的秦将取得联系,半夜将城门打开,以此得以功劳,去了奴籍,并且得了个簪袅的爵位。
摸滚打爬数年,他凭借着自己的喂马、养马等精巧的能力,成功的在三年前干倒了前任的马场主——
任器,而今接任马场主已经三年。
商人的反扑,墨家已经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而同样的,作为第二主力军的楚国旧势力,自然也不会幸免。
勿按理来说不是秦国旧势力的人,但是,在三年前,在马场边上的一个下河林之中,悄然迁入了一队人马,而这一队人马,在这一次的大规模之中,终于暴露了出来真实身份。
“范师傅,你先带着少羽先走,我来断后!”浓眉粗髯的大汉项梁,手中拿着一杆长枪,冷峻的面孔,看着面前的来人。
项梁面前站着的,是一个看似醉熏的男子。
男子身穿一身如雪一般的长衫,边角用的是鸟羽缝纫的花边,长发三千,神色俊朗,风姿潇洒,双眼微微的迷离般酒醉,手中握着一个酒葫芦,腰间挂着一把剑,剑身如雪,连同剑鞘都是银白雪亮,上面镶嵌着七颗白色的珠宝,形成北斗七星之势。
看着那个所谓的少羽,男子不曾专门仔细打量,
却也是将对方容颜尽收眼底,虽然年纪只有十几岁,但眉宇之间的英气以及浑身骨骼的那种惊奇已然显露了出来,这是一个兵家耽误了我顶尖妖孽级别的练武的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