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蝙蝠侠早就已经知道他们的住址了。
“除此之外,达米安身上没有类似的东西了,应该是他和杰森进来前仔细检查过,达米安的手机还换了个新的,应该是临时买的。"
达米安不善地看着那个追踪器:"这只是一个小失误。但我留在庄园的监听器和追踪器肯定没有被发现。"
摩诺:"你放的8个监听器被发现了3个,追踪器6个被拆了5个。"
达米安:“哼,我身上的监听器都给我发现了,只剩一个追踪器,果然我才是父亲最优秀的儿子。"
程晓玉:......
不是很懂你们韦恩家的交流方式。
"既然你现在没事干,我也没什么事干,摩诺?嗯摩诺也没事干,不如达米安你带我们去哥谭玩怎么样?之前我和摩诺就只顾着在哥谭求生了,完全没机会好好玩,你也没有好好体会过你父亲统治下的城市吧?这可是个好机会哦!就算猫头鹰法庭一拍脑袋要搞事,你也可以快速响应你爸爸和哥哥们的支援对吧?"
程晓玉把那枚追踪器丢到了垃圾桶里,拿手肘戳了戳达米安的肋间。“我们可以去挑挑新住所的选址,你爸给我打的钱应该足够支付我们这次的旅费和住房。”
摩诺举起手:“我也可以,蝙蝠侠给的这个卡里的钱足够盘下市中心的一间房子了。”
达米安嗤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出门前布鲁斯塞给他的黑卡:“当然,不够我这里还有。”
此时的在积极备战中的蝙蝠侠丝毫不知道,他以为放在安全区的幼子正带着安全区集体跑到哥谭来观光旅游。
作者有话要说:
原著打猫头鹰的时候达米安已经是罗宾了,原著里达米安当上罗宾最少也12、3左右,这里的达米安才9岁加上才刚刚回家,所以就给家长送走让他别掺和
了。
然后没想到,本来很佛的安全区居然给他策反,直接跑去旅游了。
朋友:我靠,你这个文怎么这么阳间!阳间得不像dc!
我:因为我不是dc的编辑。
朋友:我靠,有道理。
之前:
朋友:好担心后面的发展啊,你这文前面都给蝙蝠侠画重点了,他应该会说话了吧。
我:放心吧,我给这只蝙蝠的嘴巴加点了。
朋友:卧槽牛逼,好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