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我明白了!”
江常胜高兴的在心里暗叫了起来。
“当时我抱住天火灵芝下坠的时候,其实已经算是死了,因为天火灵芝将我灼烧成了焦尸,我全身的鲜血已经被它抽干了。”
“之所以摔下来没有死,是因为摔下来的已经不是我的身体,而是包裹着我身体的一团雷火,那个时候的我只算是雷火之中的附着物,所以才没有被摔成肉泥。”
“而至于天火灵芝为什么又和我的身体建立起了联系,先是夺了我的血,现在又是将我的血送回来,并且还将所有精华之气输送给我呢?”
半刻后,空旷的谷底响起了大笑声。
“哈哈哈哈哈!”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如果此时此刻这一幕被他人看到,多半会被吓到,一具焦尸竟然高兴地在那里吱哇乱叫,真不知道是傻子还是疯子,还是一个不太正常的鬼魂。
“想要我死,没那么容易!”
“你这个恐怕已经成了精的天火灵芝,没想到吧,我的血,可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吸收的。非但不能吸收,还得搭上你自己的精华灵气给我。”
“哈哈哈哈…”
江常胜在这一刻欣喜若狂,终于明白了自己师父那一句万古难得一见是为何意。
也终于清楚了一点,自己的身体究竟与常人都有何不同,更是明白了为什么五路大仙中的黄仙对自己的体质血脉产生出浓厚兴趣,满是贪婪之色。
“四海八荒,旷古绝伦,绝代圣体!”
《生死决》的尘土篇里,有过这样一个篇幅描写过人类。
人类,是世界上最神奇的物种。
上古年间,世间万族,人类孱弱,那时候人类在食物链中几乎算是中底层的生物,很多时候就是其他生物盘中的
鸡鸭鱼肉牛羊牲口。
而无数年的光阴穿梭,沧海桑田,越陌度阡,人类,靠着难以想象的智慧,毅力,站到了世界的最顶端,几乎掌控了全世界。
当下,除了妖族还占着西大陆的半壁江山,隐匿于浩瀚山林之中,世界的其他地域,早已是人类所掌控的了,至于早年之前的那些其他强势的物种或是群体,不是消逝了,就是覆灭了。
人类之所以强大,便在于与生俱来的学习与进化能力。
尘土篇里有这样一句话江常胜印象深刻。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人类,便是靠着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甚至是偷,坑,抢,拐,骗,等等手段,笑到了最后成为了书写历史的物种,当然,现如今还有一个妖族。
尘土篇里很清晰地指了出来,人类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物种,更是充满着奇迹的物种。
这种奇迹在于,人类本身的不确定性,不同性。
世间也许会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却永远不会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
即使哪一天真的有了,时间维度还有空间维度,也会让这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打上不同的记号。
一个是昨天的你,一个是今天的你,一个是站在河流中的你,一个是站在河流中却已经不是前一秒相同的水冲刷过的你。
而人类的身上充满着奇迹的同时,也有着永远无法寻找到答案的难题。
人类的难题便是,究竟什么样的自己,才是自己,自己又究竟可以成为什么样的自己?
人类对各种各样的东西,都几乎可以进行无止境的研究,学习,比如说文字,从最初的象形文字,到后来丰富的文字,语言。
不管是对火的使用,还是对杀生手法的钻研,抑或是对某种工具的开发,又或是对其他物种的模仿与学习。
人类,聪明到世界上什么东西都可以学习,聪明到什么东西都可以慢慢研究进步发明。
但是人类,却始终永远都不了解自己,对自己的了解,有的时候,还不如手里的菜刀,家里的板凳,桌上的围棋,院子的黄狗,柴房里的工具,手里的书籍。
这是人类最大的无知,也是生命赐予人类最大的魅力。
迄今为止,人类在自己身体上的建树,对自己的了解与控制,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匮乏,如果用四个字来形容,那么便是一知半解。
就算是一代传奇陈尚山,传说中医圣与杀神两个身份结合体的他。也不敢说自己了解人类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块骨头,每一道脉络,还有那穷极想象的大脑,魂台,身体。
而人类的不同性,赋予了其中某些人一生下来便独树一帜,与众不同。
有的一生下来便有着真龙血脉,整个人气运如斗牛冲霄汉,天赋异禀,学而无往不利,习而无处不可寻。
有的一生下来便是真凤之体,可与上天共语。
更有传说中的佛陀转世,人类与妖族的结合,半妖之体等等。
《生死决》中对人类很多特殊的体质都有着记载。
而关于绝代圣体的记载,却很是模糊,文中只有一句,四海八荒,旷古绝伦,绝代圣体!
这种体质与血脉万古罕见,所以陈尚山只在书里留下了这一句。
而究竟有何绝代,哪里风华,连他也不清楚,只能靠江常胜自己去慢慢探寻。
此时此刻的误打误撞,天火灵芝让江常胜开始摸清了自己这种体质的部分属性。
江常胜更是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可以受圣帝圣旨而不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