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早饭吃完,顾晚风自然要帮着一起收拾。
刘老二他们都是心智朴素的农民,见到顾晚风这样朴素的性格,就更加的亲切了。
农民和富人很难走在一起,因为富人总是眼高手低,而农民却更讲究脚踏实地。
顾晚风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很多时候什么都需要他自己做,没人帮他,老酒鬼整天都很懒,他躺着的时间比他站着的时间多了一倍不止。
对于勤劳的人,大家都很容易产生好感。
碗筷都收拾好之后,刘老二走到顾晚风身边来,问道:“晚风啊,你有什么打算?是打算留在边镇,还是继续往里面走?”
顾晚风摇了摇头,说道:“二叔,我也不知道去哪,现在我是身无分文,总得先想办法先活下来再说。而且,我绝不能在你这白吃白喝。”
老酒鬼总说很多事都能用剑来解决,可如今吃饭和住宿这个问题顾晚风不知道该怎么用剑解决。
难道要拿着剑去打家劫舍?当然,以他的能力想要打劫还是轻而易举的,可这不是顾晚风能做出来的事情。
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人虽穷但志不短。
白吃白喝肯定不行,去打家劫舍更不行,那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岂不是成为行尸走肉,衣冠禽兽。
人之所以为人,而非行尸走肉,区别大概正在这里。
可以说离青阳在很多方面能够影响顾晚风,但在心智方面完全影响不了顾晚风。
主见这个词汇,随着顾晚风的年纪增长,看的书越多,就越是根深蒂固。
刘老二想了想,说道:“那你不如先留下来,正好我的小饭馆里缺个打杂的。你先来干着,吃住什么的都在我这。然后每月给你几文钱,不要嫌少就是了。”
顾晚风想都没想,点头说道:“好,那就多谢二叔了。”
只要能先活着,干什么都行。顾晚风不是迂腐之人,但如果让他为了吃口饭去打劫,他宁愿饿死。
既然刘老二需要他帮忙打杂,那自然没理由不答应。都已经包吃包住,哪里还在乎给多少钱。
刘老二咧嘴笑道:“行,那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就叫你小风吧,比较顺嘴。”
顾晚风没意见,说道:“二叔说了算。”
小镇不大,每家每户的关系都很好,有不少相互之间都是亲。
刘老二的小饭馆的确很小,满打满算也只能坐下七八个人,但却是小镇唯一的饭馆。
他们也不招呼外人,来这里吃饭的都是常客,也都是邻里之间。
饭馆的饭菜都很便宜,因为这里的饭菜都是自家农田种的,小镇里的人没事就会来这里和刘老二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