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听说》

()忽悠人,绝对是一门技术活。

最起码,在刘明看来,是如此。

但他和黄振奇说的是真话,刘明确实打算要回燕京了。

剧组这边有导演,他一个编剧,也不需要亲自坐镇,再说了,刘明也不想让人发现自己和剧组的关系。

至于剧组的其他人,他跟黄振奇打过招呼,让他下了封口令。

知道这件事的,不超过十个人,剧组还小,自然很简单摆平。

“你什么时候走?”

“后天吧。”

刘明想了想,现在买票,明天的估计不好买了,后天上午出发,问题不大。

“好,那明天晚上我请你吃饭。”

黄振奇也答应下来。

第二天,刘明睡到中午醒来,在酒店看了一会电视剧,四点多的时候,黄振奇早早地就来到了他这边。

“这么早?”

“嗯,剧组那边今天我安排少拍一点,走,我请你吃火锅。”

“好。”

两个人离开酒店,在附近找了一间饭店吃了顿火锅。

酒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番觥筹交错之后,黄振奇拉着刘明,硬是要去酒吧一条街转转。

酒吧一条街?

刘明有些奇怪,他还真就没去过那种地方。

那就去探险吧。

带着这样的心思,刘明跟着黄振奇,来到了这条街。

不得不说,这条街非常的豪华,尤其是夜幕降临,霓虹灯闪烁的时候,简直热闹的不得了。

每一个酒吧门前,都会有性感漂亮的小姐姐站在那里,不停地对着来回的行人招手,想尽办法让客人进到酒吧里面,只要客人进去消费,她们就能有提成赚。

这些人,吃的都是青春饭,和主播差不多,依靠她们的美貌吸引路人进入酒吧消费,当然,如果有人动手动脚,只要不是太过分,她们都不会反对,还会露出微笑,配合客人。

而且,要是有那种出手大方的金主,她们也会陪着金主出去玩。

前提,是要有钱,有大把的钱。

不但如此,这条街上,还总有一些男人四处闲逛,他们倒不是来酒吧消费的,而是专门看有没有喝醉酒的女孩儿。

俗称捡尸。

“走吧,进去喝一杯。”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进去。

“哎哎哎,大哥,这种地方,还是算了吧。”刘明连忙拦住黄振奇。

虽说他也很期待,可问题是,这种地方,庸脂俗粉太多,而且没什么保密性,他可不希望被人拍到。

本来黑粉就不少,这要是传出去,不得被人骂死。

再说了,刘明觉得那些喜欢自己的小姐姐可比这些站在门口的妹子漂亮多了。

咳咳。

他不是来自加拿大的电鳗,对粉丝什么的,只有爱,满满的爱。

“走吧,没问题。”

黄振奇拉着刘明就要往里走。

“别别别。”刘明死命拉住他,开什么玩笑,真要是进去,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正在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一阵音乐声。

顺着音乐声看去,刘明发现,原来是有个街头艺人在表演。

“走走走,我给你唱首歌去。”

刘明眼前一亮,拉着黄振奇走了过去。

歌手年纪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带着一顶棒球帽,看上去有点沧桑。

面前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放着乐谱,怀里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很有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