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美下意识地发出了深夜邀请,其余几人纷纷看向她,只是眼神都比较古怪。
深夜读剧本,深夜聊人生,这些都不奇怪,可深夜私教“火眼金睛”就比较新鲜了。
白夜认真地看着孙小美,眼中的蓝光一闪而逝,孙小美有些紧张,生怕对方拒绝,然后给她打上“生活随性”的标签。
如此的话,对她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了,省得她自己每次主动争取。
唉,记得她还是一只小猴子的时候,那时的人们都比较淳朴,猴子也比较单纯,别人随便给根香蕉就跟人走了。
她就是深夜时分,偷了一大把香蕉,从一只快死的老猴子那里,获得了火眼金睛的能力。
但是现在的人没那么单纯了,一提到深夜总觉得会出点事情。
比如,深夜食堂,深夜书屋。
白夜却不像孙小美那样,想得那么多。他只是想用眼睛读出对方的内心。
可惜,他失败了。
“既然这么麻烦,那我还是不学了!”
见到白夜放弃了,丁宁便赶紧拉起白夜就走。
“走吧,回酒店好好研究一下明天的正事!”
孙小美一个人落在后面,惊喜交加。惊的是自己的要求居然被拒绝了,喜的是白夜不是一个单纯看外表的肤浅男人,值得深交。
她学着明兰走路的姿势,一边咬指甲,一边扭腰,这样似乎显得娇羞。
只是没一会儿,她觉得自己的胯快要断了。
可这一路走下来,惹得更多人争相驻足欣赏,在路人看来,孙小美就像是刚刚学穿高跟鞋就偷了妈妈的鞋子出去逛街一样,傻得可爱。
有一位中年大叔,见孙小美如此费力地折磨自己,不禁有些怜爱,便柔声说道:“老妹儿,哥儿扶你走呗”
孙小美看了看这位两鬓斑白的男子,微微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口型微动,一声仿若惊雷般的响声震荡着整条街,就连最靓的仔都听到了这个字。
“滚!”
其余人等皆灰溜溜地跑走了。
白夜等人总算顺利地离开了这里,返回皇家大酒店。
此时时间已经接近午夜,忙活了一整天,大家都很累,谁也没有太多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