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怜随后的几天时间里面,就是鞣制这些狼皮,正愁毛皮用尽,没有做衣服的材料了呢,这下,又有新材料了。
身上原来穿的那套沾满血渍的毛外套,也被她用自己特制的药粉给洗得干干净净,还带着一股药香味儿。
破口处缝好了,表面上一点都看不出来,观众们惊叹于爱怜的巧手,他一个大男人要不要有这么巧的手啊!让那些女观众情何以堪?
这段时间,爱怜的物资已经够丰富了,外面还那么冷,她便没有再出去了。
即使出去,也是为了收集一些烧柴,或取些木材做些东西。
这其间,她还发现了狼的踪迹,精神力中看到,正是那条逃跑的头狼,它又纠结了十几只巨狼徘徊在营地周围,没几天没等出爱怜来,便消失了。
爱怜想,这应该是那头狼想要回来报复吧?
她只要不离开营地附近,那些狼是不能把她怎么样的。她有精神力,可以提前往家跑,她也不打算再去战狼了,没有必要了,狼不抢她猎物,也进不去她的家,还计较那么多干嘛?
反正她怎么样都有理,她外号就叫‘常有理’,怎么着?你咬我啊?
她是个有着矫情病的人,喜欢把自己的家弄得四眼齐,即使是烧柴都要劈好后,整齐地码在那里,而且时刻保持着至少八成以上的存储量。
只有这样,她才会有安全感。
院子里面,爱怜在野山羊家的旁边又盖了一个简易的棚子,那是给麋鹿老爷的。它的前腿已经被爱怜上了夹板固定,她决定了,麋鹿老爷好了之后就是她今后的坐骑了。
当然,眼下还没驯化好它呢。
爱怜收拾好院子之后,除了必要的锻炼、挤羊奶、取烧柴外,便都是在石洞中做着手工活计。
做狼皮袄、养伤,之前因为急于把手头的活儿都做完,所以伤口一直好得很慢。好算是一切都忙活完了,她便开始宅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