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怜看着原主的一生,这个气哟!固然他那个前妻毛萍很可恶,不但一直在利用原主,而且还给孩子洗脑洗得厉害,连亲爹都不认了,还把他赶出家门,但是最可气的,是原主自己。
第一,当初恋爱时,父母的话就应该好好考虑,毕竟他们人生中几十年的经验不是白给的,世上对自己最无私的,应该只有父母了,只有他们对儿女才是不求回报的好。
其二,没有趁着年轻多学些傍身技能,毛萍有一点没说错,原主确实是胸无大志、得过且过、懒,到后来什么都不会的他,只能去给人看大门儿,赚那点微薄的工资,勉强糊口。
其三,再如何,他都不应该和那个女同学搅在一起,本就水身火热的自己,又被那女人骗去了不少,落得个分文没有,无论毛萍如何不好,但是他也确实有这样、那样的毛病,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这个蛋早都破了,还怪苍蝇叮?
其四,他不应该不给自己缴纳社保,如果有的话,他最后的日子会好过很多的,可惜他没有,狄父狄母也没有想到这点,是个很大的失误。
其五,既然日子过成了那样,毛萍的心思并不难猜,他应该趁着年轻早早脱离这样畸形的家庭,早离婚,早早让自己一个人,哪怕单身,也是一个健康的人生。
……
好窝囊和憋屈的一生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爱怜接收完了原主原本的一生,再看看眼前,她穿到了这个男人身上时,原主刚刚二十七岁,狄宝苋也才过百天,毛萍已经上班了,孩子由狄母接手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