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律师不喜欢揽业务的?
“因为我杀了一个人。”
兰青青语气平静地说:“在给这个案子辩护的过程中,我杀了一个人。因此,没办法再继续为这个案子作辩护了。”
“卓钰看见我,应该也很惊讶吧。杀人凶手,居然还敢回来旁听开庭。真是胆大包天呀。”
凤君上下打量她一番,中肯地说:“我观兰律师周身气运,不像是曾经害人性命的人。”
“或许是我太狡猾了,连天命都不知道我杀了人。”
凤君思索了很久,最终岔开了话题:“我们要旁观的,究竟是一起什么案子的审判?”
“卓钰不是说了吗,他是主营劳动争议的律师。”
兰青青说:“所以,本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不过,又和普通的劳动争议有所不同。”
虽然凤君和白素素不知道什么是劳动争议,但顾名思义,“劳动关系上的争议”,应该发生在劳动者与老板之间。
“这是一起职场性骚扰案。”
兰青青回忆着:“当时,我还在上一家律所工作。某天,带我的老板——哦,干我们这一行,习惯把顶头上司叫做老板——他给了我一个案子。有个女人举报她的上司在工作时间对她进行性骚扰。”
所有案子里,最让律师头疼的就是职场性骚扰案。
调查难,取证难,辩护难,总之什么都难。最后要是想赢,那更是难上加难。
一百个遭受职场性骚扰的女性,能有一个愿意报警立案,就算是多的。
一百个职场性骚扰案子,能有一个顺顺利利地胜诉,拿到赔偿,就算是好的。
职场性骚扰案已经很让人头疼了,那个案子却更让人头疼。
因为那个案子里的“职场”,是一间带有夜店性质的酒吧。
她的委托人,是酒吧的驻场舞女,主业是穿着兔女郎装跳钢管舞,副业是卖酒,是个资深酒托。
而她起诉的对象,那个性骚扰她的人,是酒吧老板。
兰青青当时看完案件资料,两眼一黑。
作为律师,她太明白委托人的这种身份、这种工作性质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即使自己明知道对方的确受到了性骚扰,也几乎不可能为她辩护成功。
除非有什么货真价实、无可抵赖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监控画面之类的。
但是没有。
骚扰行为发生在酒吧内,舞女上班时间不允许带手机,兔女郎装也藏不下录音录像设备。监控摄像头莫名其妙地“坏了”,存着监控数据的硬盘也“数据丢失,无法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