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任长生长成十五六岁的孩子的模样。鬓发浓密,体格健硕,孔武有力。
夜里,念及大虫弑母之仇,起身与大虫战斗,将其一拳一拳的打死,自身毁了一只眼睛,伤了颜面,变得丑陋无比。
他饮尽大虫鲜血,走入山林,白日靠狩猎动物为生,习得一身野兽的本事,晚间下榻于山林洞穴之中,渴了便喝动物的鲜血,饥了便大口的撕咬动物的肉。
又过了十年,任长生的身体来到了五六十岁,浑身野性十足,两鬓斑白,皱纹丛生,形如老者。他很聪明,明白照此速度发展下去,自己时日无多,故而日夜寻求改变之法。
某日,他觅食无意中来到村落边缘,认出这边生养他的村落,想到父亲的悲剧,一怒之下,杀尽全村所有人,第一次饮用人血。
他惊讶的发现,身体的身体在喝过人血之后,头发不再掉落,皱纹不在增多,身体停留在了五十岁这一刻。这一惊人的发现,让他找到了可以久存于世的秘密,为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放弃猎食其它动物,转而化身为食人恶魔。
时间又过了几年,被任长生袭击的村庄越来越多,死去的人,不计其数。有时候,他还要乔装打扮,混入城镇之中,找寻处子之血,他觉得未经世事的女子,血液纯洁,更有延年益寿的效果,事实如此。从此之后,隔三差五,他都要寻一位少女。
某日,一位城中院外的小女儿在街上嬉戏,落入任长生之手,化作了一具尸体,老员外不惜重金,雇佣江湖侠客,追杀任长生。
经过几次大战,侠客们损失惨重,任长生被抓,被老员外关在地牢,拔去了一口牙齿,终日折磨。却还是疏忽,被任长生逃脱,杀了老员外一家,皈依山林,重新成为一只流浪的猛兽。
武林上,为此展开了又数十年的追杀,逃到林中的任长生,并没有闲着,他为了保证自己在有限的人血供应下可以延年益寿,不得已,寻求它法,品尝千草,偶尔还能碰到了几个可怜的猎人,和倒霉的追猎者,漫漫度日。
时间过去了,几十年。终于有一天,他在山中找到了一处泉眼。
此水,清澈无比,甘甜芬芳,饮之,可让浑身轻松,充满力量。沐浴之,可洗去一身疾病,快速愈合伤痛。不失为一个延年益寿的办法。
就这样,日子在时间长河里徜徉了三百余年。
当日月已经把食人魔鬼照耀的暗淡无光时,有个年轻的猎户,在山中见到了一个佝偻的老者,便是任长生。任长生孑然一身,多有寂寥,于是没有杀他,将其留在身边,传承延年益寿的秘诀,从此后,小小猎户也化身成为食人恶魔,又掀起了江湖风波。
最后,据说,那任长生,自作自受,因为对弟子做出了违反自然纲常的猥琐事,被自己的弟子深深记恨,最终被那名猎户所杀,血被吸的一干二净,而那猎户,在记录的最后,被追杀的侠客合力围杀,坠入山涧,身体被老虎撕碎。
至此,人间再未出现过吸血恶魔。
小颜雀在故事的最后总结了一下。
“两千四百岁的天人居士,比江湖存在的时间还长,只要是聪明人,都知道是假的。而任长生,活了五百多岁,倒有可能,至少在书本上,一笔笔的记者。历史上的有很多长命之人,延年益寿之法更不是秘密。江湖上的人,都喜欢以讹传讹,颠倒是非,我看这个任长生,就是那天人居士,你们以为呢?”
“像眼睛一样的泉眼,怎么可能?这些信口胡诌的家伙,还是真有想象力。”姜虎说。
“沧海桑田,百年之前无我,则不谈。今日,既然有幸到了故事的起源之地,那便要去看看。”邱洛洛对于哪一种说法,都不可苟同。
正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只有她亲自见到了那七口泉眼,才能辨别真假。
“小姐。”小颜雀头摇的好像是拨浪鼓,“万万不可,别忘了,我们还有要事在身。那山林就算没有诡异,寻找泉眼,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
“遍寻是非,揭露真相,只要是有趣的事,就是我要做的事。”邱洛洛愉悦欢快的说道。
“那大公子他?”小颜雀轻声道。
“哥哥他身边自有人助,先找泉眼,不必管他。”邱洛洛对邱鼎的能力,却是格外放心。
虽然两个人的武艺,尚有差距,邱鼎在比试之中,曾屡次败给妹妹,未尝一胜,仍是江湖中强者中的佼楚,身边又有冥月等,几十个强者相助,追回碎片,自然是囊中取物,无需挂心。
“这...落落姑娘,不可啊,万万不可!”姜虎忧心忡忡的说道,“七泉
老林,成林已有千年,林深草密,多出无人涉足,里面野兽众多。靠近大虫岭一侧,更有大虫出没。它们可不是闹着玩的,区别于其它大虫,它们往往成群行动,一次出动,就是五六只。我的车队,曾遭遇过它们,百十个人,折损了一半,才逃出生天,落落姑娘去了,我不是诅咒姑娘,若有个三长两短,我姜虎将内疚一辈子。”
难得让小颜雀高兴了一次,意见与小颜雀保持一致。
见姜虎胆小的模样,邱洛洛应声大笑,“我命由我,姜虎当家,不必忧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虫自有弱点,遇见我,嚣张到了头。这一次,我非去不可。若能遇见,岂不正好为过往商旅做做好事,杀了它们,永绝后患?”
“固执又胆大的女人啊。”姜虎瞪着圆目,暗暗自语。
“我这就去看看,大虫岭上,有多少大虫!”
邱洛洛纵马而去,马蹄子在荒草之中,趟出了一条绿色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