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城后,那些豪绅们热情地欢迎这纱帽佣兵团,王夕与沙茂告别之后,孤身住进了客栈。
沙碧池冷笑一声,心想:“这小子还算识趣,豪绅们邀请的只是我纱帽佣兵团,可不是什么腌货色都能参与的。”
若是王夕知道了,肯定是先嗤笑一声,然后告诉她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客栈之中,还算热闹,观察着形形色色的人,这能帮助王夕了解这混元州的风土人情。
一个佩刀的女子,豪爽的干了一碗酒道:“我听说百断佣兵团这次不仅仅是捕猎的,还要收编一些修士,我苗人凤一定有一个名额。”
与这女子同路的是一个同样身穿粉红大袍的女子,她说道:“苗人凤,你小子还真是胡吹大气,老子都不敢说肯定有,你凭什么?”
苗人凤脱下粉红大袍子,露出健硕的胸肌,然后指着胸口的伤疤道:“苗任凤你还别不信,我就凭这被那草泥兽割伤的胸口!”
苗任凤震惊道:“你是什么时候去挑战那山脉中的草泥兽了?”
苗人凤嘿嘿一笑,道:“就在昨晚,我穿上这战袍,孤身闯入那怪物的洞穴,怪物手起刀落,我立刻潇洒离去,才成就了这一道疤痕。”
苗任凤钦佩地竖起了大脚趾,道:“兄台,好武艺!”
王夕一口酒直接喷出,还没等王夕把他们的关系理清楚,门外冲进来几个黑肤大汉。
“不好意思,又让他们跑出来了,忘记喂药了。”几个大汉架起苗人凤和苗任凤抱歉的道。
大汉帮他们俩结账之后,彬彬有礼的离开了......
王夕精神有些恍惚了,自己的世界观接连受到冲击,已经摇摇欲坠了,走到柜台前面,开了间房,脚步虚浮地走到了楼上。
掌柜的是个妇人,口中叼着一块大骨,此刻摇了摇头,心想:“年轻人不懂得节制,虽说酒好喝,但喝多了也伤身啊。”
先为贪狼搭好了窝,然后将悠悠也放在那里,王夕才放心的躺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