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创建公会

()肯多肯定是纽斯特城的公会管理员,布拉斯估计是纽斯特城的治安官一类的人。

行政令是创建公会必须的东西,被偷的行政令自然也有这样的功效,只不过使用是有一定前提的,那就是你声望要够一定的程度使用才不会被系统罚,因为这张行政令是被偷的,普通玩家使用这东西也就相当于使用赃物,而且还在主人面前使用。

当然如果送到镇大厅的布拉斯,也就相当于玩家拾金不昧交给了纽斯特城的官方,作为奖励,官方会奖励玩家一张锦旗和五百块钱,当然这只是比喻奖励的东西和行政令的价值相差甚远。

普通玩家在肯多那里使用,那就是直接没收的,游戏前期行政令可是天价般的存在,官方说收就收了,玩家能不骂娘吗?当然如果给你没收了,你还敢胡搅蛮缠,直接小黑屋伺候。

至于声望要求,大概需要五百点声望,这是前世在这行政令价格比较低的情况下,有些考究的玩家研究出来的,当然如果有什么特殊职位,这个声望值还可以往下稍稍。

“肯多是公会管理员,这个应该是建公会的东西。”徐文解释道。

一听到是建公会的东西,几个人的眼睛一亮,现在的公会是什么?说白了,就是一个聊天群,就算两个人组个聊天群,说自己是公会也没人会反对。

而且他们是女巫副本的首通玩家,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建立公会的话,有很大几率是第一个创立的公会。

“这上面说的声望高的人才能使用是什么意思?”有钱问道。

“就是表面上的意思,最好声望高的人去使用,不然指不定起什么幺蛾子。”徐文解释道,他肯定不会说声望超过500才不会被肯多没收。

“动哥,你有创建公会的意向吗?”有钱笑着问道。

“先出来说吧。”徐文想了一下说道,见有钱点了点头,徐文又在团队里问道,“谁还想摸东西?”

“我来,我手红。”

“你这是冻的吧,还是我来吧。”

“我来。”

几个队员开始抢了起来,最后按照谁先说话谁来的规矩去摸奖。

运气还不错,还有一本徐文能用的技能书,其他的都是一些普通装备和材料,还有就是一些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