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他们于雪谷遭伏,燕人利用地形迂回作战,一夕之间,令他们死伤数千将士。但雪狐王如今身负重伤,麾下同样损耗不轻,按理说,这的确是个好机会——
“想打?”
魏弃却蓦地抬起头来,泠然双眸扫视四周。
“吾不惧死,尔等却乃血肉之躯。茫城依山而建,四面雪山合围,易守难攻,是八城中最险要之关隘。六十年前,祖氏拒燕人于关外,正是利用此地地形,以火药诱发雪崩,致使燕人十万大军折戟于此。”
由古至今,行军打仗最怕的,从来都不是人祸,而是天灾。
哪怕是人造的天灾,亦能有顷刻之间横冲直撞、造成远超估计之损失的能力。
魏人和燕人打了这么些年,都不过“小打小闹”,从未跨过雪谷。如今,六十年前的惨剧,却眼见得要在面前重演。
“强取茫城,必有一场血战,届时在座诸位,兴许……十能存一三?”
魏弃道:“而我要的,是不战。”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大胜。
众将或面露不解,或视线惊疑,唯独兆闻神色黯然、一阵失神,最终,却都应声退去,照魏弃吩咐,自领其事。
独剩下魏弃一人,仍专注于目下画作。
不多时,有小兵入内奉茶。
斟茶间隙,那小兵用轻不可闻的声音低语片刻,末了,又道:“雪狐王果真毒入骨髓,暗中求医。我等已照殿下所言安排妥当,人、药皆入城。此外,粮草棉衣,行军所需,亦将源源不断送入北疆,顾家全副身家,皆可为殿下所用。”
顾华章多年经营,早已富可敌国,天下粮仓,亦无不与之往来贸易,如今,概都派上用场。
魏弃淡淡“嗯”了一声。
停笔,将那水墨画搁在一旁,低头兀自欣赏。
许久,又问:“朝华宫中近况如何?”
“李医官称,母子无恙。”
……你说无恙便无恙么?
魏弃唇边笑容微收,顿时蹙眉,“我问的话,听不懂?”
那“小兵”亦是善于察言观色之人,想起临行前自家主人的叮嘱,顿时回过神来,恭恭敬敬、双手将袖中一叠文书呈上。
从每日进膳,到脉案怎写,食谱到药方,他一一检查,目无遗漏。
“方子是李程开的?”
“是。”
若是真按这方子用药,尽都是些大补之物,除了他先前改过的那两处外,倒瞧不出什么差错来。
魏弃心下稍安,将方才写的信折了两折,塞入信封中。
时间有限,那画来不及装裱,索性也另装一封。两只信封尽交予眼前人。
小兵将信封藏于袖中,端起茶盘躬身离开。
而这封家书送到朝华宫时,已是秋日时节。
却非经由宫人之手,而是在某个寻常如旧的早晨,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放在了谢沉沉平日里专用的小书案上。
那是沉沉只要清醒、便每日都要呆上一会儿的地方,她自然第一个发现。
于是,待陆德生端着药碗走进殿中,便无意外地,正瞧见个一门心思读信的背影了。
她的肚子已经很大。
若让人来看,兴许以为她不日就要临盆。但事实上,这孩子亦不过六个多月而已。
肚大如球,令她无论弯腰或坐下,都极为吃力,可她此刻却似浑然不察,跪坐在书案前——脑袋一低一低,读得极为认真,几乎都要埋进信里去。
偶尔遇见那么一两个不是那么理解的字眼,又不自觉地咕哝出声。
仿佛读通了就揣摩透了似的,小姑娘自己都没发觉,脸上笑意盈然,是许多日都未曾有过的开怀。
一时小声感叹:“雪山啊……雪山里原来真的有小狐狸!”
一时又若有所思:“和肥肥比起来,谁比较白呢?”
结果越往后读,脸色越不对。
到最后才恍然回神:“嗯……呀,原来竟还有人吃狐狸啊!狐狸是拿来吃的?”
蜷在她腿边打盹的谢肥肥顿时打了个哆嗦,“喵呜”一声窜起来。
沉沉被它吓了一跳,慌忙抬起头,这才发现不远处端着药碗、静静站在门边的青衣医士。
“……”
四目相对,她忽然笑了笑。
“殿下来信了。”沉沉说。
说话间,又从旁边拿起另一只已拆开的信封,从里头拿出那张折了两折的画。
虽有些皱痕,亦不难看出,那是一幅工笔极好的山水。
山川自然,皆在笔下,她虽没有去过北疆,恍惚间,亦似能从他的画里得见山河壮阔,万物峥嵘。
“还有画。”
她眼眸弯弯,话音雀跃——仔细听,似乎还有种掩不住的骄傲语气:“画的是不是很好?我从前只知他的字写得很好,若是早知道画也这样好,便叫他也教教我了。”
陆德生于感情一事向来迟钝,却也能看出她那毫不掩饰的欣喜。
是以,迟疑片刻,到底还是跟着扯动唇角,朝她露出个同样久违的笑容。
“是很……”好。
那个“好”字还含在唇齿之间。
他脸色却倏然大变,几步上前,将手中冷透的药碗随意搁在一旁,从袖中摸出两根金针。
“怎么了?”沉沉歪歪脑袋,不解地看着他。
却从他清透的眼底,看到一个顶着两行鼻血,模样滑稽不堪的自己。
她的肚子已经这样大,脸却瘦得凹陷下去,像许多天都没吃饱过的人似的……可她明明每天都吃五六顿呀?那些大补的药,她每一碗都喝得干干净净,一滴不剩。
原本的一双大眼睛,如今眼窝变得很深,显得深邃而褪去了几分稚气。
颧骨反倒因此显得莫名突出,嘴皮苍白得没有血色,整个人暮气沉沉。
她忍不住一愣。
直到金针扎在两处大穴,才后知后觉地摸了摸鼻子,又摸了摸耳朵——前者是因为她看见了血,后者则是因为感受到了痛。果不其然,摸到一手的血。
耳朵鼓涨着,嗡鸣不停。
脑袋好像也被什么东西撑开,太阳穴一抖一抖地痛。
她看见陆医士满头是汗地凑在自己面前,嘴唇一张一合,却听不见他说了什么。
捏着信纸的手被扎了针,另一只手满是血,她就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敢动。
既怕自己的血弄脏了信,又怕流更多的血——到时候,免不了又要被扎成一只刺猬。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久到她的下半身已经完全麻木,肚子开始隐隐作痛,她的耳朵终于又能听到声音。
只不过,还朦朦胧胧,好像隔着一层什么东西,她努力凑近了听,才听到陆医士是在问她:“痛不痛?”
他每次都问,其实答案都是一样的。
“……”
沉沉笑了,说:“不痛。”
她低头看向自己的右手。
手上的血早已干透,凝固成一块块斑驳的痕迹,无奈另一只手还插着针、不能挪动,她只好用力把血擦在了自己的外衣上。
觉得勉强干净了,这才将左手上紧捏着的画换到右手来,和桌案上那几页信纸一起、努力地挪远些,再挪远些。
她不想弄脏了信。
写了那么多字,她还没读完呢。
“你……”
陆德生看着她吃力的动作,又看向她因疼痛而不觉扭曲的脸庞,许久,终是垂下眼帘,低声道:“痴儿。”
沉沉给魏弃写了一封回信。
她有心想多写,无奈认得的字有限,每日清醒的时候也有限。
是以,纵然绞尽脑汁、最后把想得到的鸡毛蒜皮事都写上去,也不过凑够三页纸而已。
而随信而去的,还有她托陆德生在宫外买来的两包果干——她曾答应过魏弃要给他准备,如今却有心无力,只好祈祷他一定吃不出来,又在信里允诺,明年此时,她会再做给他解馋。
“……呼。”
她将自己的回信捻在手中,一字一句地检查。
唯恐哪里写漏了、又有哪里说得太多,看到最后,只觉两眼发花。回过神时,眼底竟已一片血红。顺手摸去才发现,眼下淌出两道血珠,泪水似的流个不停。
她匆忙拿衣袖拭了,结果没注意、有两页信纸仍是浸润了那血渍,边角处漫开一豆猩红。
正欲重写,却忽听外头有人敲窗——她知道那便是魏弃信中提到的“送信人”。说好了两日,便只给她留了两日回信的时间,来得格外准时。
她只好将那两页信纸沾到了血的边角撕去,又将信纸折了两折,收进信封里。
......
茫城外,大雪漫天。